谈网络信息技术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
程进行协同整合,降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缩短了农产品的生产周期,提高了交易效率,减少了物流成本,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农产品的保值期。农产品供应链成员通过不同层次的信息网络的集成,建立一体化的物流运作体系,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对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物流环节进行设计,使农产品物流作业无缝衔接。将物流据点、农产品配送路线、运输手段等网络化,以提高物流活动的效率,减少物流成本。另外,需要建立四个相关信息系统:一是信息管理系统。如收集和传递销往地农产品标准化信息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这些信息,对供应链全程进行监控,确保农产品跨越非贸易壁垒,顺利进入国外市场。二是信息共享系统。供应链成员共享有关库存、销售、预测、供应链绩效评价等信息,促进成员间信息沟通,有助于供应链成员间的互信与协同。三是电子银行结算与支付系统,使供应链成员能方便地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四是供应技术协同系统。零售终端的POS系统,收集消费者需求的第一手资料,能在第一时间反馈到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中和订单管理系统中,指导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供货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调动农产品的流动。实现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息系统的无缝隙对接,加快供应链的营运速度,降低供应链的总成本。农户、农产品供应商及农产品经销商之间的信息系统实现无缝衔接,提高了供应链管理的柔性,降低了供应链物流管理的成本和风险,使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准确及时地到达供应链中的相关节点,使农业生产更有计划性,从而减少农民的市场风险,提高农民收入。最后加快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需强化政府在农业信息化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农业产品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基础工作,必须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因此政府要在这一进程当中发挥好其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根据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明确建设方向、目标、重点, 并具体落实相应部门实施。要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树立信息观念,增强信息意识。做好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产品信息化建设,还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在内的动态系统,为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框架和法律环境,为农业信息化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但是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具备灵活性,因地制宜,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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