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呼包地区传统民居保护对策探究
统村落不可避免的卷入其中,革新思维,让传统村落不再单纯的成为文化符号,而是可以承担社会重要角色的力量。传统村落有着庞大的数量与分布范围,依旧承担着农业生产的重任,同时在疫情防控的情境中也展现出了积极的效果。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大力度振兴传统村落,进行相应的政策倾斜,在保护传统民居文化价值的同时,认识其社会价值与战略价值,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倾注,提升传统村落的活力,使之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角色,这对传统民居的保护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3.2 重塑保护理念
传统村落是一个包含人、文化遗产、空间形态和人居环境等因素得文化生态实体[1]。建筑只是这个文化生态实体的载体,一旦离开了所处的区域环境,其独特的文化审美等价值也会转瞬即逝,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对单体建筑进行保护,更应该对传统村落开展整体性的保护[2]。这种整体性保护不仅保护村落中物质遗产,对村落发展形成与乡民息息相关的风俗习惯、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自然环境也都作为保护对象,以达到传统村落的整体协同。同时,要正确看待传统村落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传统村落的保护并非静态的保护,而是伴随着发展与创新的,而发展则为保护提供了资金和动力,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在深度挖掘村落自身的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将自身的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最后应将广大乡民的民生和福祉作为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目标,改善其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探索出一道“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为保护,增进人民幸福感”的良性循环道路。
3.3 社会资本引入
尽管有中央、省级一系列财政资金的支持,比如美丽乡村建设、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但传统民居保护资金的投入不足仍然是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如无法很好解决资金问题,那传统民居的保护将充满波折。传统民居保护投入的资金过大,仅仅依靠政府提供资金支持远远不够,必须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平台,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运作的机制,社会资本引入协同发展。充分运用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国际援助、市场运作、社会捐助、志愿者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传统村落保护资金,逐渐形成多元融资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传统村落的保护中,以实现传统村落更好的传承与发展[3]。另一方面,在引入资本时要做好相关的制度制定,妥善处理好政府、社会资本、乡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的推动下,实现互利共赢。
3.4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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