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探讨
目前,世界银行组织及其他一些机构采用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经费管理模式,即报帐提款制,这种经费管理模式与上述拨款监控制的根本差异在于,它不是先工作后付款,而是先付款后工作。这样就
为有效实施经费监控提供了有利条件。建议国防科研经费管理中引入这种管理模式。付款先后顺序的变化,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关键是报帐提款制下政府与任务承担单位之间完全变成了一种买卖关
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拨款监控制下,科研任务完不成将影响下期付款,而当期付款已经得到;在报帐提款制下,科研任务完不成直接影响当期付款,政府承担较少风险。随着军工科研院所
民品创收能力的不断增强,其自有资金不断增多,较有能力以自己的资金垫支来开展国防科研工作,然后分期向用户交货并收费。其具体做法是:在国防科研合同签定生效后,合同甲方不是将全部资金
支付给合同乙方,而是将全部资金限额记入以合同乙方名义开设的“拨款帐户”,当实际发生符合国防科研项目需要支付的费用或支付货物、劳务费用后,才能按照规定程序从拨款帐户中提取相应数额
的资金。也就是说,合同乙方先用自己的资金垫支,再凭有关方面的审查证明材料,按统一确定的费用类别定期向合同甲方提款。由于是先工作后付款,政府处于较主动的地位,科研单位也会积极配合
审查,用户参与项目成本开支活动较深,因而,政府方面可以对国防科研活动进行较深入全面的审查。其审查方式及审查详细程度,可视项目重要程度、合同类型和价款,以及科研单位的信誉、以往履
约情况、成本会计制度和成本监控措施等而定。由于型号研制项目不定因素多,适于采用成本补偿合同,通过报帐提款制可以对实际发生的各种开支进行详细审核,确保每一笔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
而在拨款监控制下难以做到这一点;报帐提款制下经常性的成本审查也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鉴于目前新财务制度刚实行,大部分军工院所自有资金数量有限,财务管理也没有完全
走上正规,可选少数有条件的重点院所或重点项目,进行报帐提款制试点工作,以后逐步推广。如有必要可根据预测任务核定适量周转金,用于开展工作,并从应付科研单位款项中逐笔扣回。另外,为
鼓励投资多元化,可先提供一部分贷款,资助军工院所开展独立研究与开发工作,贷款前要评估其军事应用前景,完成后确有军事价值的,免于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