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4.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管理监督。一是完备审核工程价款结算手续,规范结算审批程序。二是严格审核结算凭证,保证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准确性,防止高估冒算和虚报冒领。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的拨付应按照合同规定条款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按工程计划、建设程序和工程进度拨款,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留取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交验,设备全部移交运营,且保修期间无质量问题,再办理质保金退款手续。
5.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针对目前管理建设单位费超支较为普遍和突出,建议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开支项目。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并对其开支范围、标准进行掌控;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建全内部管理控制和审计稽核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概算及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科学管理和控制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国家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
(三)强化国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在每一个项目竣工后,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新增资产价值的准确、安全与完整。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做好各项财务管理与资金清理工作。主要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档案资料进行归集整理,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对工程项目和资金运行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管理与监督;对结余资金管理和监督应按照财政法规进行适当处置与分配;对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索赔、违约金等基建收入要纳入基建财务决算,用于弥补工程损失,冲减建设成本,节余部分按规定处理。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它收入。此外,要关注国家建设项目绩效状况,应建立建全建设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全面分析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差异性与影响因素;对投资效益进行跟踪监控,实行动态评估,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评估,而且更要注重社会效益评估,为以后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