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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乡村旅游开发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5189lw[来源: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这三个结论,是众多经验的归纳与总结,简化后可以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进入门槛。设置门槛,能有效地防止盲目跟风和避免重复建设。 
    三 增加活动内容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活动内容单一,千篇一律,即便“农家乐”提出的“吃在农家,住在农家,参与农家活动”也未能完全做到。“乐”的内容不外乎是把城里的扑克、麻将拿到农家里来玩,大部分游客无所是事,吃一餐饭就离开了。单调重复的活动,既没有达到交流、消费的目的,反而导致许多市民产生了失望甚至厌恶感,乡村旅游者的重游率迅速下降。发达国家的乡村旅游大致经历了乡村观光、乡村度假、乡村旅游目的地三个阶段,乡村观光始终贯穿其中。市民的重游率一般在45%以上,法国则高达80%,许多市民多年在一个村庄度假休闲,后来与农民成为生活中相互依赖亲戚或朋友的实例颇多。我国乡村旅游起步晚,乡村观光和乡村度假交互进行,吃住固然是游客的基本需求,而活动则是丰富旅游内容和留住旅游者的关键。

  乡村旅游活动应该围绕当地的资源基础和游客的需要而展开,着重体现“三亲”。即,亲知:让旅游者了解农林业科技知识、当地的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社会变革、家庭变迁等。亲行:组织和引导旅游者参与农事活动、民俗节庆、乡村体育、乡村游艺等,其中参与自做农家美食尤其受女性游客的欢迎。亲情:将旅游者作为家庭一员,与其结对子、拉家常、共同娱乐等。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国的乡村度假者中以家庭、老年夫妇居多,分别占乡村度假者总数的26.2%和41.5%,应以这两个细分市场为突破口,扩大影响发展中青年市场。对家庭、老年夫妇度假者,应利用老游戏(滚铁环、踢毽子、下五子棋、丢沙包、跳房子等)、家常活动等,抓住儿童、老人的心理,延长旅游时间。

  现阶段我国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设施不够健全:乡村道路颠簸泥泞;环城市游憩带卫生设施简陋;大部分乡村旅游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事实上,乡村旅游者对活动设施和卫生设施尤为重视,61.3%的乡村旅游者希望庭院有乡土性康体健身设施,如横搭在两树之间的“单杠”;可以活动手脚的场地;供人休息的固定桌椅;可以从事挖地、铲土的简单劳动工具。98.1%的乡村旅游者渴望有独立的卫生间(连同盥洗、淋浴),56.8%的住宿者不习惯与陌生人或房东家轮换上卫生间;63.2%的乡村旅游者担心乡村食品卫生(包括床上用品和餐具消毒)。因此,乡村旅游开发应提倡乡村与企业挂钩,乡村与政府部门挂钩,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乡镇改造,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解决好乡村旅游设施配套问题

  四 创新管理体制

  我国乡村旅游最大的误区在于只重开发不重管理,或把开发与管理截然不同的分开,使乡村旅游点形成管理不善,开发半途而废或开发后缺乏科学管理而门可罗雀的尴尬局面。乡村旅游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行为,开发最重要环节便是管理,其中管理体制的健全又涉及全局。

  归纳我国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大致三种形式:一是各类示范园区、包括科技农业园区,占地都在数百亩以上,其性质有国营、集体、民营、企业集团,大部分成立有经营公司。接受当地农、林、渔业相关部门的领导。二是休闲农庄类,主要是渔业和农业,占地规模几十亩到上百亩不等,多数是民营,少量股份制形式,有的成立了公司,有的没有。接受县相关部门或乡、村的领导。三是以村或者自然村为单位的旅游点,有十几家或上百家农户不等,以家庭为主体,有的租赁村里十余亩土地,在向农庄型发展;大部分利用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开展活动。对这类经营者较多的县市成立有“休闲农业办公室”或“农家乐管理办公室”,有的放在农村工作办公室某一个科里代管;经营户少的,任其自由发展,基本没人管理。第三类乡村旅游点,占大多数,是乡村旅游地的主体,其管理结果直接惠及乡村和农民,我们下面所说的管理体制创新主要针对这类乡村旅游点。

  1.建议结合新农村建设,省、市、县成立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吸纳农办、旅游、农业、林业、渔业、工商、税务、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指导本地区乡村旅游协调有序发展,制定乡村旅游政策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下设办公室,从事实际管理工作。根据安吉县的经验,办公室设在旅游部门有利于市场营销和规范管理。旅游协会可以分支出乡村旅游协会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

  2.满十个经营户的村应该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不满十户的可以联合相邻村落共同组成合作社,股份制或乡村集体所有制,公司形式,村委会必须有代表参加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受农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如享受低利率农业借贷,统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规范管理经营户,协调经营户与非经营户利益分配问题,决定村级公有资源使用范围等。合作社之外成立村乡村旅游分会,负责业务指导和市场营销宣传,经营信息管理,接受市、县乡村旅游协会的领导。

  3.村级乡村俱乐部或旅游服务中心,是乡村旅游合作社在本村的经营操作实体,负责客源组织、分配工作,可以利用村里的公房、公共设施接待小型会议,安排村里的大型旅游、体育、比赛、娱乐活动,协调和组织本地农副产品的销售等。所获利润主要用于本村环境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壮大集体经济

  领导小组、合作社、俱乐部的建立,不用扩大编制,增加行政人员,同时理顺了管理、业务、经营等多重关系,也避免产业归属不清或部门之间争权问题,有利于我国乡村旅游稳步、快速发展。

  上述四个问题虽然涉及到各个层面,但又是我国乡村旅游现阶段必须解决的难题。否则,这一牵动力极大的新生产业,将会在短暂繁荣后迅速衰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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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代剑.旅游规划原理[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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