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研发支出与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例题:2007年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产品专利技术,该公司董事会认为,研发该项目具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且,一旦研发成功将降低该公司生产产品的生产成本。该公司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材料费5000万元,人工工资10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4000万元,总计10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6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40 000 000
——资本化支出60 000 000
贷:原材料50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10 000 000
银行存款40 000 000
(2)2007年12月31日,该专利已经达到预定用途:
借:管理费用40 000 000
无形资产60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40 000 000
——资本化支出60 000 000
四、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对盈余管理影响
新准则规定属于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形成无形资产时,其支出至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作为确认无形资产的成本。由此看来,无形资产成本的确认过程需要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判断。首先,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否形成无形资产本身就是主观判断的过程;其次,支出至预定用途前时间段的确定带有的主观意愿性很强。企业管理层可能会由于某些利益的驱动利用这两点来进行盈余管理。同时,新准则还规定在企业实践中对因故未能研制成功的新产品进行研究开发发生的费用应确认为当期费用。这也间接表明,企业管理层即便在当初判断能否形成无形资产时存在人为的失误,也是不违背会计准则的,甚至可以在后期通过会计更正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差错。这显然又为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此外,新准则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但这五个条件,例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当无形资产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等,往往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的开发支出是可以确认为资产,而不是必须的。显然,企业管理层选择将开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或无形资产也并不违背会计准则。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管理层对开发支出资本化额的确定具有最终决定权。企业管理层也可以通过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来实现盈余管理。
五、总结
虽然,无形资产有条件资本化给企业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但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趋同,符合收入与配比原则,是会计史上的进步。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财经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2002》.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屈文彬,郭强.研发支出会计政策与企业盈余管理,会计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