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北京新方志的篇目设置
六朝古都北京,其历史从燕都蓟城形成时算起至今已有三千我年。漫长的历史留给今人丰富的地方志史料。虽然从汉代到宋、辽、金时期的北京地方历史文献大都散失了,如北齐阳休之的《幽州人物志》、隋代的《幽州图经》、宋朝的《平燕录》等都失传无存,但是仍然保留了一些完整的著述。现遗存的北京最早的地方志书是元代末年熊梦祥撰修的《析津志》,到现在已有600多年的历史,另有府志、州志、县志近60种。其中请初著如学者朱彝尊的《日下旧闻》、由窦光鼐、朱筠等奉敕纂修而成的《日下旧闻考》、清末光绪年间缪荃孙总纂的《顺天府志》内的“京师志”尤称名著。
民国十九年(1930年),国民党北平市政府曾计划修《北平志》,但因卢沟桥事变,《北平志》的编纂工作半途搁浅。
由吴廷燮于1938年主纂的《北平市志稿》内容上迄三代下至民国二十八年,较前代各志宏大浩繁,记述备细,总计152卷,400万字。其手稿几辗转,在尘封半个世纪后,于1998年10月公开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编修地方志,毛泽东于1958年提出了编纂地方志的倡议。同年12月,北京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处书记邓拓为组长的修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工作。但是“文革”地摧残了新中国的方志事业,方志机构被解散,方志工作被迫中断。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高潮再次在北京地区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地方志的编修进展顺利,从1986年到1998年5月,全市完成志稿和送审稿45部。
虽然档案与修志密不可分,历代修志者都深谙档案之珍贵,但是专门把档案行业做为地方志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地方志编纂的总体规划,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事情。
1981年11月,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所草拟的《新编〈北京志〉篇目及编纂分工设想》(草稿,供讨论),将《北京志》设计为十一编,170卷。《北京档案志》被列为第六编文化编,总第108卷。建议编纂单位为:市档案避、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但由于种种因素,编纂《北京志》工作并未开展。
1986年市委决定成立“北京地方志筹备小组”,并建立了办公室。1989年召开的首次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出《北京志篇目》(征求意见稿),此篇目第十二卷文化艺术卷,第37部分志为档案志。
1991年11月27日,市方志办将《北京志篇目》(试行)下发到各个承担修志任务的单位,此篇目总设22卷117部分志。档案志列为第四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