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农村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分。要把城市周边农村房地产业的发展提高到农村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对各主体实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农村房地产业的发展,积极指导各主体实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各乡镇、村庄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分年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认真编制城市规划和周边村镇建设规划,把城市和周边配套规划同农村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整体布局,综合配套,一次到位。另外,要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做到“一张图纸管到底”;确实要调整的,要严格经过有关部门的论证和审批。
第三,必须科学设计,合理建房,区别对待。对于已经上楼但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城市近郊农户的住房设计要求具有多用性特点,除生活用房外,还包括一部分生产用房,如仓库、庭院等等;对于城市居民住宅要相对简单,重点考虑生活起居与工作的便捷程度。为此,建筑设计单位要做出合理的设计,以适应多用性的要求,既要体现当地的特色,又要融入积极向上的现代生活气息,营造和提炼农村住宅的建筑美。在建房标准方面,要做到新建住宅达到砖木、砖混以上的结构标准,提高建筑质量,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第四,加强领导力度、统一协调、明确职责,推进城乡结合部农村房地产建设,需涉及到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水电等部门,要加强领导,由政府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结语:
必须坚持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体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在地区集体用地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一户一宅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作用,加大对集体用地的管理力度,保障城乡结合部农村房地产建设的合理有序进行,为城市周边农村房地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俞鹏程,赵伟.论武汉城市圈的可持续发展问题[J].科技创业月刊,2012(4):3-4.
[2] 赵得胜等.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研究——以北京市为例[J].郑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6(1):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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