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小我国城乡差距的路径探讨
卖自己的房子(农村住宅)。实现不同主体平等参与和分享经济发展机会,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的权利,这样农民就有了“第一桶金”。要严格落实劳动法,给予劳动者同工同酬,让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享有同样的各种工资福利待遇。
改革金融制度支持农民工在城市购买首套房。可以根据我国的经济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制定农民工在城市购买首套房的标准,甚至可以国家财政贴息鼓励农民工买房,可以研究取消农民工购买首套房的所有税费,甚至可以发放一定的装修补贴。这样就从支付能力上提高了农民工的购房能力。
农民工市民化后的住房问题,我们也可以大胆创新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在某些地区可以探索以宅基地或承包的耕地换城市商品房,可以在中央的领导下,在退还承包的耕地和宅基地的省区和新进入户籍的省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以解决各个省区之间的利益问题。
3稳定城市商品住宅价格
稳定城市商品住宅价格对我国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因为我国已经发展到了财富社会,每个人拥有的财富不仅仅来源于工作收入,越来越多来源于资产增值。在现阶段城乡居民在房产上的财富值差距很大。城市一套房的出售价格远远大于农村房屋价格,并且法律上我国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都没有买卖的合法性保证。也就是说除了拆迁价值外,农村的房屋只有居住功能,没有财富保值增值功能。随着城市住宅价格上涨,在房子这一项资产上城乡居民的财富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情形不利于农民的市民化。国家要运用经济等多种手段稳定城市房价,为今后长期内农民的市民化创造有利条件。我们国家从1998年房改以来,总体上商品住宅价格一直上涨,原因众多,比如城镇化需求,货币发行量,国人的观念等等,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房产的资本属性,房产具有投资品的特征。
我们应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理念,采取相应措施稳定城市住宅价格。首先,尽快实现不动产确权并全国联网。清理一切未确权房屋,尤其是各种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但给员工住的房子,确权一批,也可以探索单位房特殊产权形式。尽快研究并推出高税率房产税,尽量降低住房空置浪费,消除住宅的投资属性。其次,尽快完善各类金融市场,引导资金流向房产外的各类资本市场,满足人民投资需求。
参考文献
[1]刘培丹,周璐,陈锐,王丽娜.缩小中国城乡差距的路径选择[J].建材与装饰,2017,(5).
[2]唐明.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中的央地博弈与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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