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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灰色理论的海绵城市PPP项目评估分析

[作者:黄丽娟,张鹏,雷书华[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摘要:海绵城市PPP项目是一项复杂而持续的工程,这就要求对项目的评估做到尽可能接近实际,最大化地符合后续绿色施工的各个环节。据此,探索性地引用层次分析法和三角白化权函数灰色聚类评估模型,利用灰色原理和方法,确定PPP项目的综合评估等级,实现评估过程的量化分析。通过案例计算,验证其模型是有效且合理的,并为某地海绵城市建设能否通过或采取该PPP模式的决策过程,提供合理的参考。 关键词:PPP模式;海绵城市;物有所值;层次分析法;灰色评估模型 一、引言 目前,海绵城市的建设雏形在一些试点城市已落实,依据《导则》的计算方法,海绵城市单位面积的建设成本在1.5~ 1.9亿元。我国计划的657个城市若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海绵城市,所有投资成本将近10万亿元。 2015年12月17日,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联合体下发了《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与PPP模式投融资战略合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诚邀各城市、各单位能够形成合作团体,加强城市建设之间的“双赢”合作,[1]做到资源共享,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就此引入PPP模式,以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依据《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办[2015]167号)(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物有所值主要包括定性指标评估和定量指标测算。[2]《评价指引》强调,项目评估应统筹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双重结论。然而,海绵城市的PPP项目评估不能保证所有的因素都考虑齐全,这就面临评估信息不完全的问题。 本研究在物有所值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引入AHP和三角白化权函数灰色聚类评估模型[3]相结合的方法,对海绵城市建设能否成功通过或采用该PPP模式,以及对项目的评估等级提供一个全面而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PPP模式物有所值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评价指引》的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将定性指标进行量化计算,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特色,构建一套包括生态、社会、经济为一体的评估体系。将项目评估对象归类为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以上6项为《评价指引》规定指标),以及可持续性、生态环保性、效益最大化(以上3项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特色指标)共9类指标,[4]再将这些指标细化,得到25个评估对象,得出海绵城市PPP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二、灰色聚类评估分析 将灰色聚类评估理论与方法应用到PPP项目物有所值的综合评价中,可通过灰色白化权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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