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组织治理的双创企业合伙机制及行为路径研究
摘 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双创企业的持续发展成为研究热点,但少有研究探讨双创企业的合伙行为。以若干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双创企业为调研对象,利用Nvivo质性研究工具,基于组织治理视角探讨不同经营情形下双创企业的合伙机制和行为路径,分析表明:个人与个人的合伙以“资源互补”为核心,通过相机控制机制完成“孵化→共赢”的经营过程;个人与法人(组织)的合伙以“持续互补”为核心,通过分时权变机制完成“成长→共赢”的经营过程;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合伙以“中间纽带”为核心,通过分时权变机制完成“竞合→共赢”的经营过程;上述合伙行为路径均能形成创新激励,实现风险共担和合伙共赢。
关键词:组织治理;双创企业;合伙行为路径;相机控制机制;分时权变机制;创新激励
一、引言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后[1],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大量创新或创业企业(即本文所称“双创企业”,以科技或电子类中小企业为主)应运而生。学者们也从孵化环境、绩效管理等视角对双创企业进行了研究[2-3],但少有文献对双创企业组织发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合伙”行为展开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版)指出,合伙中合伙主体之间通过合伙行为共享利润并承担无限责任。合伙(关系)由合伙行为与合伙主体构成[4],合伙行为以合伙主体共担责任、共享利润(共赢)为目标,合伙主体包括自然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进而存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三组构成。因此,本文利用Nvivo质性研究工具(一种支持定性研究、混合研究的主流研究工具)分析三组合伙主体在不同双创企业中的组织治理和经营情况,探讨创新激励、风险共担、合伙共赢之间的内在机制,进而探索适宜的合伙行为路径,以期为我国双创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为了获取双创企业经营管理的原始资料信息,课题组于2016年12月—2017年12月对大连、重庆、成都、贵阳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双创企业展开多次调研。双创企业选取的标准为“具有核心能力(新品牌、新管理、新技术)的科技(电子)企业或初创企业”,资料获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一是基于企业内部资料对创业者、技术骨干、核心部门中层干部进行访谈,二是整理其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