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知源论文网 > 管理类论文 > 工商管理 > 正文阅读资讯:面向流域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机制改革

面向流域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机制改革

[作者:杨开元 孙芳城 郭海蓝[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结合当前饮用水水源污染呈现的特征趋势并剖析其防治困境之所在,为破解实践中面临的污染防治机制运行囹圄,落实当前对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时代要求,以此为契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法》的立法工作,下文拟从创新管理体制、厘清横纵关系,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增加违法成本和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度方面着手,探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机制的改革优化和规范路径。

1.创新管理体制,厘清横纵关系

就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体制而言,建议从饮用水水源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入手,设置“全国性饮用水保护协调工作机构—流域饮用水水源管理机构—流域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機构—地方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的新型管理体制。对长江干流取水口的管理应当突破地域局限,重视流域综合协调管理,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管理有机统一起来。

(1)宏观层面注重利益平衡。考虑到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涉及到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社会管理的诸多方面,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上协调好各部门、各方面之间的职权划分和利益平衡是解决饮用水水源污染防问题的第一道关口。就中央宏观层面而言,可以考虑在现行部门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成立类似于当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有国家顶层协调功能的全国性饮用水保护协调工作机构,综合调控全国饮用水水源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引,充分利用自身全局性、宏观性的视角优势协调现有国家层面各部门的饮用水水源管理职能。

(2)中观层面改革机构,划清职权。考虑到当前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基础,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带来了“地方保护主义”和“公地悲剧”等监管弊端,从而间接加剧饮用水水源污染困境的现实状况,笔者建议在保留目前已设立的长江、黄河、松江、太湖、珠江、淮河、海河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部为牵头部门,分别在上述流域设立专门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机构,作为生态环境部派出的直属污染防治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该流域水资源尤其是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赋予其流域环境保护执法权。长江经济带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