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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劳动力市场缺陷与制度创新

[作者:5189lw[来源:陈晓燕 ]| 打印 | 关闭 ]

  
  二、内部劳动力市场缺陷与制度供给不足
  
  中国现代劳动力市场的真正发育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但与其它要素市场相比还处在滞后状态。这种发展滞后形成的主要原因既来自经济方面,更来自政治和社会方面。与资本市场、商品市场相比,劳动力市场分割最为严重,正是由于开放和经济改革进程的迅速推进与社会和政治领域中传统制度变革的滞后,使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演变成一种多重分割的格局。这种格局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有效机制所产生的效能。
  1、内部劳动力市场缺陷与制度的时滞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人力资本的重要性逐渐上升,物质资源的重要性相对逐步下降,必定要求现有的政治法律制度相应变革。制度是关于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的准则体系,但一般而言,制度的革新总有一定的时滞,这是因为现有的法律和制度安排状态的存在,不仅制约了制度创新的范围,而且还影响到安排创新需要的酝酿时间;同时,在原有制度尚具有一定价值时,人们往往会继续对之加以利用,而不会遽尔推翻。
  2、内部劳动力市场缺陷与产权制度
  在经济发展中,制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制度体系中几种基本的制度安排,其完善与否更决定了一国经济发展的绩效。其中产权制度是制度集合体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经济学理论已证明,一种完全的市场制度是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的基本前提,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平台,而国家制度既可促进经济发展,也可以阻碍经济的成长。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它倾向于城市居民全面就业的政策取向。劳动者一旦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业就享有终身就业的预期,企业没有用工自由权,解雇员工十分困难,因此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工资和雇佣双重刚性。在政府导向下国有企业、事业机关人员往往超过实际需要,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最终导致国有企业整体效率的低下。
  3、内部劳动市场缺陷与寻租行为
  制约体制外劳动力进入正式劳动力市场的障碍主要是制度性的,如干部选拔制度、企事业单位人事安排制度等。在传统体制保护下,国有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几乎无人员外流的渠道,内部人长期处在无竞争压力和失业压力的状态下。这种制度下形成了新的不公平,旧的制度安排形成了一小部分特权阶级,而推行新的制度安排,则往往会触动这些人的利益,由于他们具有一定的市场力和非市场力,使得对制度的创新过分谨慎,甚至抵制。
  更严重的是,由于内部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不成熟,创造了一些行政特权,这些人事安排的特权被拥有某些自由裁量权的官员掌握,这种设置特权体制的活动,称之为创租。创租不仅破坏了平等的竞争规则,还造成了寻租的可能。由创租和寻租将会产生一个腐败蔓延的恶性循环圈和一批靠寻租活动发财致富的官僚团体。屡见不鲜的买、卖官行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硕士化”和“博士化”行为,就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某些制度缺失、供给不足产生的扭曲现象。
   三、内部劳动力市场修复与制度创新
  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需要借助市场机制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但并不是坐等市场机制自动地运行,而需要有效的政府机构来发展市场,市场运转的质量往往取决于政府的有效作用。
  1、制度创新的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制度创新进程中必须始终贯彻的一个重要原则。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要求社会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国有企、事业单位制度性的工资决定了就业刚性,使得企业没有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丧失择业权。僵化的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机制不仅造成内部资源的浪费,也更加剧了社会不公平。因此,中国劳动力市场现行格局必须改变,而这种改变的要义是打破市场的制度性分隔,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市场运作的环境,破除影响内部劳动力市场发挥作用的制度约束,建立起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2、制度创新的效率性原则
  效率性原则在制度创新中占有突出地位。效率性原则在于提高资源配置和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效率。为此,就要努力消除一切制度性延误。国有企业、事业机关效率低下是不争的事实,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之所以配置资源的效率低,关键原因之一是没有相应的外部劳动力市场与之配套,没有外部劳动力市场的配套,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不能称其为市场。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对内缺乏活力,对外没有通道交流,组织效能低下是必然的结果。内部劳动力市场通过企业的行政组织方式配置劳动力资源,外部劳动力市场则通过外部市场方式配置劳动力资源,两者发挥作用的机制和领域各不相同,但都要服从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3、制度创新的竞争性原则
  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中国改革进程中是需要攻坚的一块改革阵地,其复杂性决定了有关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方面的困难程度,但政府的作用终究是补充市场,而不是代替市场,政府的经济职能重在培育和扶持竞争体制,使微观经济充满竞争。因此,人事制度的改革更需要在制度安排上大胆探索、求实创新。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科研机构以及研究型大学一直是中国创新的主体,但这些创新主体基本上都属于国家企事业单位,它们中的多数受计划体制的影响,市场观念、竞争意识还比较缺乏,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强创新主体的体制改革,转变其创新的行为。近年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对国家科研院所的企业化改革,目的就在于通过制度创新转变观念,坚持市场化方向。
  
  【参考文献
  [1]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 李建民:中国劳动力市场多重分隔及其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J].中国人口科学,2002(2).
  [3] 湛新民:国有企业就业弱势群体形成原因与治理对策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3(1).
  [4] 胡家勇:转型、发展与政府[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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