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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范式:人本资本财务概念框架的提出

[作者:丁胜红等[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摘 要】 基于企业综合契约本质,采用人权范式来研究呈现资本泛化趋势的企业人本资本。通过对企业制度人权分析不仅将企业人本资本划分为物力资本和狭义人本资本,而且解释企业人本资本是企业人权有效运动形式。在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转变中,企业本质从经济性契约向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契约演变。以产权范式揭示企业财务本质——“财权流”向以人权范式揭示企业财务本质——“人本财权流”演变。基于“人本财权流”的企业财务本质并结合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现实提出人本资本财务假设,并构架了相应的人本资本财务概念框架。
  【关键词】 共同显示器; 人权; 产权; 人本资本
  一、引言
  产权学派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对产权客体的“物”的演变过程认识不断加深,即由物质形态的自然资源、人力自身的资源到意识形态的人力知识资源衍生的产物: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法律规定、政治政策、组织制度等。相当数量的经济学家已不赞同把产权归结为人对物的权利,而是赞同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进而把所有权解释为包括广泛的因(物力)财产而发生的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权利束观点[1]。这种因财产(物力)而发生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一般界定为狭义产权,即财产产权。目前,国内外学者仍承襲研究财产(物力)的产权束逻辑来研究由人自身资源的存在及关于人力资源的使用(配置)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经济性行为关系[2],即人力资源或人力资本经济性产权。而对产权社会性研究,表现在大多数国内外学者从哲学、法学和社会学角度对人权的研究[3]。似乎产权与人权在本质上有区别,是两个不同的研究范式。巴泽尔认为产权只不过是人的人权一部分[4]。阿尔钦等也认为:“试图比较人权与产权的做法是错误的。产权是使用经济物品的人权”[5]。当姜素红强调此处“物”是哲学意义上的“物”,即人主观世界以外的客观存在时,将狭义产权客体的经济物品拓展到具有“劳动二重性”且与自然人主体不可分离具有经济性、社会性的人力资源领域,同时也衍生出能够脱离并深刻反映自然人主体内在精神的意识形态范畴[6]。《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对人权的解释为,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享有或应享有的权利。实际上,它反映无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经济性产物,还是具有社会本质的社会产物,以及关于它们的相互配置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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