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研发人员绩效管理研究
入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的参加人员为D 公司研发部基层研发人员,共计125 人,实际发放问卷数量为125 份,实际回收125份,其中有5 人因出差未参与调查,此5 份问卷为无效问卷。本次问卷调查汇总结果显示:D 公司的新药研发人员基本平均年收入48000 元,其中,高、中、初级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年收入情况分别为72000 元、50400 元、42000 元和30000元。在员工的工资收入来源结构统计中:81 人的工资有里程碑奖励,20 人的工资有绩效奖励,12 的工资人有里程碑和绩效双重奖励,20 人填写未获得任何奖励。由于研发人员态度较为严谨,超过90%的人不愿透露获得的奖励金额,仅有8.3%的人员填写了奖励金额,由于无法覆盖大部分研究对象,此处不对结果进行描述。另外一项重要调查为研发人员对现阶段工资水平及工资结构满意度调查,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120 名研究对象中,对现有工资结构总体满意的为49.2%,另有34.2%的人员认为工资结构还需要改善,16.7%的人对现有工资结构不满意,基于此,对现有工资水平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0.9%的人员对现有工资水平持满意态度,而不满意人员占总调查人数的61.7%,超过半数。
2.3 D 公司奖惩情况
在对研发人员奖励措施的调查结果中,有29.2%的人员认为里程碑奖励更加丰厚;55.8%的人员认为绩效奖励收益更明显,更有激励作用;15%的人员认为里程碑和绩效的双重奖励更能体现自身价值。对于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人的惩罚措施的调查结果中,8.3%的人员认为应予以降职处理;34.2%的人员认为作延期升职处理更合适;17.5%的人员选择降低5%的薪酬;8.3%的人员认为降低10%的薪酬更能起到惩罚作用;31.7%的人员选择了综合性惩罚措施。
3 D 公司新药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考核指标过于单一
D 公司一直采取单纯以结果为考核目标的方法,公司员工普遍认为:只有任务达成,才是有效性指标。在此观点基础上,绩效管理团队将任务完成情况设置为唯一考核指标,目前研发人员绩效评价指标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评价指标模式基本一致,这就导致考核指标比较单一,仅通过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但是,新药研发是一种高风险工作,其目标完成情况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投入与回报并不能简单地以等号连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用体现结果的指标来衡量员工绩效,则无法体现员工的全部价值,会极大挫伤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研发项目结构通常以团队划分,每个研发人员都身在团队中,团队是一个整体,团队成员和团队整体是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