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改革的哲学思考
摘 要: 行政改革理论是行政改革的先导,科学的行政改革理论是行政改革成功的必备前提。从行政改革的性质、行政改革的原则、行政改革的基本内容及行政改革的动力四个方面对行政改革进行哲学分析和探讨,可以使我们正确认识行政改革,并科学把握行政改革的性质、原则、动力和方式等基本理论问题,用以指导我国当前的行政改革实践。
关键词: 行政改革; 内在本质; 行为准则; 基本内容; 改革推动力
中图分类号: D03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4)04-0036-04
行政改革理论是行政改革的先导,科学的行政改革理论是行政改革成功的必备前提。因此,进行行政改革,必须首先正确认识行政改革,科学把握行政改革的性质、原则、动力和方式等理论问题。
一、行政改革的基本性质
对行政改革,学者们已有许多界说:蒙哥玛利(J.D.Montgomery)认为,行政改革是调整行政机构及其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关系的政治过程。[1]凯顿(G.E.Caiden)认为,行政改革是“人为地诱导行政的转变”。[1]这两个定义过于简单,没有揭示行政改革的基本性质。张康之、李传军认为:“所谓行政改革,是指为了适应行政环境的变化和行政系统内部的要求而对公共行政的组织、人员、技术、制度和观念等进行的有意识地创新、发展和调整的过程。” [2] 这个定义贴近实际,富有启迪意义。基于这种启示,可以断定,从基本性质上说,行政改革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系统内、外部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对自身所进行的调整、革新。具体说来,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权责的内在联系,对行政系统的组织、职能、人员、制度、运行机制和观念、文化进行调整、更新,使之优化提高,能够高效公平地处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以适应社会环境和行政系统持续发展要求的过程。在行政改革的基本性质中,蕴含着如下四个本质属性。
(一)政治性:行政改革是个政治过程
行政改革所以具有政治性,是一个政治过程,主要在于:其一,作为行政改革主体的政府处于政治上层建筑领域,是国家这个政治核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进行行政改革的决策,是国家在执政党的领导下,依据公意、民益,利用政权工具作出的,本质上是政治性决策;其三,行政改革是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框架中进行的,本身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其四,行政改革中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公共性同政治改革追求的价值目标与公共性是同质的公共性;其五,行政改革的成败,往往是由政治改革的成败决定的,没有成功的政治体制改革,就不会有成功的行政改革。行政改革的过程原本就是一个政治过程,所以,必须把行政改革当作复杂的政治过程来对待,政府只有整合并有效利用政治资源,努力化解政治保守势力,才能有成功的行政改革。
(二)依从性:行政改革决定于、服务于社会的持续发展
政府的行政改革,之所以决定于、依从于、服务于社会的发展要求,是因为:其一,所有国家政府机构的产生,都是社会基于其客观要求,以不同的方式或程式选择的,没有一定社会的选择,就没有一定的政府。其二,社会充当政府的基础,向政府输入支持性资源,是以政府为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输出所需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为前提的,政府不能满足社会的这种要求,削弱或失去了社会支持的前提,就会受到社会的瓜葛,甚至被社会所淘汰。其三,环境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是绝对的、不停息的,而行政格局则是相对稳定的,这就决定了行政对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注定会发生,而由不适应转变为新的适应的途径只能是行政改革。其四,行政改革的目标也是依从和决定于社会的。行政当然要追求行政效率,但这种效率必须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与发展效率。失去了行政改革的这一社会皈依的性质,行政效率也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