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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改革的哲学思考

[作者:谢斌[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一)更新行政观念 
  当即有的行政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阻滞社会发展的时候,就必须进行行政改革,而进行行政改革的先导,则是更新行政观念。因为,行政观念是行政行为的精神动力和内在引擎,行政观念往哪引,行政行为就朝那动;旧有的行政观念不改变,就会义无反顾地把行政往老路上引而成为行政改革与发展的思想障碍;只有更新了行政观念,才会有新行政观念指引下的新的行政发展。更新行政观念的思维机理,概括起来,就是“立足现实,顾后瞻前”的思维机理。所谓“立足现实”是指从现实出发,实事求是;“顾后”是指扬弃过去,总结经验教训,汲取精华,抛弃糟粕;“瞻前”则是指开拓创新,凝结合乎客观逻辑的行政新思维。行政观念的更新内容,主要是强化政府服务人民、社会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平等、民主的观念,负责、诚信的观念,透明、廉洁的观念,求实、创新的观念和高效行政等观念。 
  (二)转变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是政府与社会、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是二者得以良性互动、彼此同性兼容的枢纽,因此,转变行政职能,优化行政职能体系就成为行政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政府决定于社会,因此政府行政职能的设定、转变和职能体系的优化的方向与内容,必须视社会的性状、变化和发展的客观趋势而定。当代行政职能的转变的主要方向有四个方面:其一,政府减少不该担负的职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大量社会性事务移交给第三部门,由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城市社区去管理,集中履行核心职能。其二,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提供服务和宏观调控市场的规制,释放市场能量,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的弊病,促进经济稳健有序地持续发展。其三,增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调节收入分配、全面协调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健发展。其四,强化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构成社会的主体部分、稳定社会的基本力量、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政府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中,特别要强化为社会基本群体提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重新配置行政权力 
  行政机构中各个层级的部门,要履行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相应的行政职权或行政权力工具。所以,随着行政职能的转变,必须为各个层级的行政职能部门重新配置行政权力。配置行政权力的根本原则,是行政职能与权力彼此对称、相互平衡的内在统一的原则,也就是事权统一的原则。配置行政权力,使行政职能和权力达到对称、平衡的致思逻辑是:其一,在规模与强度上,职能与权力应同其广大,有多少(多大)职能,享有多少(多大)权力。如果职能多权力少(小),势必力所不及,导致职能束之高阁、难以有效实现;反之,权力多(大)职能少,则会造成权力过剩,容易滥用权力,导致权力腐败。其二,在性质上,同一部门的职能与权力应有内在的同质性。承担行政决策职能,享有行政决策权力;承担行政执行职能,享有行政执行权力;承担行政监管职能,享有行政监管权力。一个机构享有的权利与其承担的职能如果在性质上相悖不一,它就会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陷入混乱。其三,在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间,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一方面,都要依据其职能分别享有相当的行政权力, 另一方面,又要在不同的层级间,形成顺畅的领导、合作和服从的关系机制。这样,在整个行政机构系统中,就能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调动和发挥各层级行政组织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就能顺畅系统地全面实现政府行政职能,保持政府行政对于社会环境的适应性。 
  (四)调整行政结构 
  政府的行政职能是行政机构设置的前提和根据,行政机构是行政职能存在的载体和实现的基础,因此,行政职能与行政机构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正在于此,转变行政职能、优化行政职能体系,就必须调整行政机构、优化行政机构体系,使二者真正达到“合二而一”、“二位一体”。 行政机构的改革,要坚持精简的原则,但绝不是减得越多、留得越少就越好,而是达到行政机构与行政职能内在统一。达到这种统一,致思的理路是:其一,明晰职能,合理分工,行政机构体系中的部门,同行政职能体系中的具体职能一一对应,什么样的部门履行什么样的职能,使部门与它所承载的功能内在地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不合理的政府机构设置。其二,行政职能体系中的各种职能,是互不相同的,不可相互替代的,所以,同一行政部门,不能承担不同的职能,同一职能不能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部门职责交叉,避免降低行政效率。其三,行政职能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体系中的不同职能是彼此衔接的和互补的。按照机构满足职能要求的原理,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优化,就应当使各个部门之间有特定的衔接秩序和互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政府职能的整体性和对外部社会环境的适应性。 
  (五)优化行政干部素质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3] 因为路线确定之后,推行路线的关键是大量精干优秀的干部。同样,明确了新的职能、搭建了新的机构,重配了权力之后,关键是要建设高素质的行政干部队伍,因为行政干部队伍是行政机构的组成者,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政府职能的履行者。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专业配套、精干高效的高素质队伍。其中高素质是指这支队伍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能力,高尚的职业操守,勤奋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尊重客观规律的哲学思推,系统掌握公共行政管理的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本行业专门技能,有极强的工作能力;一句话就是德才兼备。建设高素质行政队伍,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没有捷径可走。建设的路径主要有三:一是干部自身的修养和实践锻炼,以自己自觉的努力自我提升;二是制定、实施并适时优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功能提高干部队伍;三是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专业培训机构的教育和培训,以教育和培训为干部队伍适时充电,补充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聚集不断适应发展着的公共行政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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