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溺爱对中学生道德行为的影响
摘要:家庭溺爱是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产生的温床,本文就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的表现、道德行为失范与家庭溺爱的关系,以及如何对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进行矫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道德行为失范矫正溺爱真爱
一、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
中学生的道德行为的总体现状是积极规范、健康向上的,大多数中学生的道德行为是来自善良动机、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但少数中学生的道德行为失范也不容忽视,而且这种失范在家庭溺爱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中学生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1、社会公德缺失
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表现出来的社会公德缺失,主要表现在:(1)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语言不美,对待长者、老师缺乏尊敬,缺少感恩之心,对待同学缺少友爱,不讲诚信,言行不一;(2)在公共场所中处理人群关系方面,损害公物甚至据为己有,典型的表现是在课桌和墙壁上刻画,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为所欲为,破坏正常秩序;(3)在对待环境和能源方面,表现为乱扔果皮纸屑,浪费严重,节俭意识淡薄。
2、纪律、法律意识淡薄
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体现出来的纪律、法律意识淡薄,突出表现在违反校规,无故旷课,作业抄袭,考试作bi,打架斗殴等不守纪行为,还有校园暴力事件,包括对教师的暴力事件如辱骂甚至殴打教师,以集团或集团力量为背景而发生的学生问的暴力事件,如打群架,欺负弱小同学等。
3、道德行为评价标准畸形
中学生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其判断评价标准是模糊或者是错误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中学生对于一些非道德的行为的推崇、模仿。如一些中学生对拉帮结派、群架斗殴等行为不仅不能认识到此类行为的不道德性,还认为这些行为的实施者讲义气,而推崇甚至模仿。与此同时,他们对于一些道德行为反而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如把学生尊敬师长的行为看成是“拍马屁”,进行嘲讽和打压。
4、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
中学生对于究竟应该如何行为,通过多年的学校教育已经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例如:对于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的相关内容,中学生不是不清楚,只是由于缺少自觉自愿的选择,在实施行为时偏离了这种道德认知,出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现象。
二、家庭溺爱与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
1、溺爱及其表现
溺爱就是家庭对子女过分的宠爱,把子女置于不恰当的突出地位,给以过分的待遇。主要表现在:一是娇生惯养。家庭把孩子视作“掌上明珠”,对子女百般宠爱。二是百依百顺。一切听之顺之,一切按孩子的要求办,即使不正当的要求也会给予满足。三是袒护包庇。家长对孩子的缺点,不但不正视、不教育,相反,爱护短,惟恐自己的孩子受委屈。甚至有些家长当孩子触犯了法律,也采取能瞒则瞒的袒护做法。四是纵容放任。家长对孩子的不良行为采取听之任之,纵容放任的态度。
由于一个人的幼儿和少年时期是处于自我认识的朦胧期,家庭的溺爱会使他们对自己的思想信念的自我认识产生偏差,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2、溺爱对于中学生道德行为的影响
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过分的溺爱,虽然是一种伟大的感情,却会使孩子遭到毁灭。”家庭溺爱对于中学生道德行为的影响包括间接影响即对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的影响和直接影响即对道德行为的影响。
(1)溺爱对于道德认识的影响。人的道德行为受到道德认识的支配。只有当他认识到为什么要这样做(或相反),并且认识到应该这样做(或相反)时,他才会采取积极的行动。中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的道德认识是表面的、直观的、感性的,容易受到当前刺激和环境的影响,他们从成年人肯定或否定、满足或拒绝、赞许或批评的反应中形成了自我道德认识。因此,在家庭道德品质教育中,父母要认真对待孩子的行动,做出正确的评价,为孩子创造一个获得道德认识的良好环境。但是溺爱型的父母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不是以理智而是以个人情感来判断孩子的行为。这样的教育往往会使子女形成错误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认识,以至形成许多不良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