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溺爱对中学生道德行为的影响
(2)溺爱对道德情感的影响。道德情感是伴随着孩子道德认识而产生和发展的,对道德行为起着巨大的调节作用。当孩子在某个道德问题上产生了情感,有了强烈的爱憎、好恶时,就会在他身上形成一种巨大的动力,推动他对事物采取追求或舍弃,赞同或反对的行为;相反,如果孩子对此表示出冷淡的态度,缺乏必要的情绪体验时,他的认识也往往停留在口头上。所以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在提高孩子的道德认识的同时,还要引起他们的情感上的共鸣。溺爱型的家庭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只是一心一意地照顾孩子的吃穿,像对待少爷、小姐似的伺候着。这自然要在孩子的情感上滋生一种“优越”的体验,把父母的照顾看成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的心中只有自己,而无父母长辈,稍不顺心,就会大发脾气,任性、专横霸道等恶劣品质破坏了对长辈应有的伦理感。
(3)家庭溺爱对道德行为的影响。孩子一出生就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首先是在家庭,在同别人的交往中学习一切行为。孩子能从周围成人的多次反应——满足或拒绝、赞扬或批评中逐渐形成、巩固一些有效的行为方式,抛弃一些无效的行为方式,使某些行为经过选择逐步稳定下来,以至形成习惯。如果父母对子女一贯以严格要求,正确运用奖励和惩罚,并给予必要的约束,那么,孩子就很容易形成好的行为方式。可是,溺爱型的父母对孩子却是一味地放纵,养成了孩子一些不良行为。例如,在吃穿上稍不如意,孩子就会跟父母生气,孩子一闹,父母就心软地迎合孩子的无理要求。这就必然会养成孩子任性、挑吃、挑穿的不良行为习惯。所以,无原则的宠爱会使孩子形成许多不良行为,不懂得用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
虽然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还有其他原因,但笔者认为溺爱是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产生的温床,溺爱推动了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的发展,溺爱使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错过了矫正的最佳时机。
三、中学生道德行为失范的矫正
1、家长放弃溺爱构建真爱
严格掌握教育原则。允许孩子在正常界限范围内自由地、舒畅地活动、成长,锻炼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在力量,形成积极向上、性情开朗的良好性格,教育后果是卓有成效的,这就是真爱。如果父母娇生惯养孩子,任凭他超越正常的界限范围,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或者限制太严,这也不许,那也不行,抹掉了孩子好奇好动的特点,扼杀了孩子的兴趣和积极性,形成以我为中心、自私、懦弱的消极情绪,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这就是溺爱。真爱和溺爱都会影响终生,这一点应该引起每一位家长的注意和重视。
2、消除学生的疑惧心理和对立情绪
要矫正学生的不良道德行为,教育者应首先在“动之以情”上下功夫,消除学生的疑惧和对立情绪。人本化教育家认为,教育的作用就是创造最佳的条件,即一种自由的气氛,以利于学生的“自我实现”。教师应想方设法构建师生之间的共同语言,与学生交朋友,并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解除他们对教师和家长的戒心。然后,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使他们从实际中体验到教师的善意和苦心,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关怀,增强对周围人的信任感。
在溺爱条件下学生的不良道德行为主要受不良习惯的支配。这些不良习惯的矫正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教师和家长应该给予这些学生以矫正不良习惯足够的时间。学生不良习惯的矫正也不可能立竿见影,对那些有不良道德行为的学生,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实际上是一种违背教育规律的做法,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家长和教师不妨对其违纪行为进行梯度要求,要求其不良道德行为的次数和程度成递减趋势直至完全改正。
3、加强引导,以身作则
教师和家长对于学生不良道德行为进行引导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引导者的方法和水平,还与引导者自身的道德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即是说,教师和家长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自己率先垂范。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引导者的引导效果,而且能为学生矫正不良道德行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道德教育注重树立榜样,情感体验
学生不良道德行为的矫正要庄重树立榜样。榜样示范法的优点在于“通过榜样人物的言行,把抽象的道德规范具体化、人格化,其教育具有形象性、感染性、可行性”。如在班级中每月评选“道德之星”,公开表彰,给他们家里寄喜报,能在班级中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此举还能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这种荣誉的价值,从而形成成就动机。
此外,道德教育还要注重情感体验。如带领学生参观监狱,听取犯罪分子的现身说法。开展以良好道德行为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大家参与讨论,让学生在思维的碰撞中,体会良好道德行为的重要性。只有从学生本身的情感体验出发,才能将德育工作做到学生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