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和谐社会视域下利益表达机制的建构与完善
仅追求自身利益,同时应顾及各方的共同利益,以政治妥协作为“多赢”、“共存”的唯一出路。为此,完善利益表达机制,首先必须使利益表达方式符合理性化的要求,即社会群体必须以组织化的形式表达意愿,维护自身的权益,满足自身需要。通过形成利益集团,利用该组织及时、真实而广泛的信息收集功能以及因讨论、辩论和妥协所形成的信息整合功能,不仅可以克服个人表达无力的弊端,也能避免群体参与过程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使民众的利益表达更加理性化,更符合公共利益。其次,必须将民众利益表达方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其利益表达的内容、范围、方式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并实现利益表达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秩序化,使民众的利益表达和国家机构的依法回应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
三、完善利益表达机制的要旨
1.加快利益集团的相对均衡发展。利益集团是不同利益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便于开展集体行动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而结成的松散或严密的组织。其目的是使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向政府施加影响,进行非选举性的鼓动和宣传,用以促进或阻止某方面公共政策的改变,以便在公共政策的决策中,体现自己的利益主张。当前,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社会利益集团正在生成、成长并发挥作用。但现有社会利益集团大多并没有完备的组织形态,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架构,因此,推动不同利益集团的相对均衡发展应成为和谐社会背景下完善利益表达机制的有效途径。当前,最为关键的是要加强对中间阶层和弱势群体维权意识的培养,促进其共同利益的形成,通过其合法化的组织,进行有序、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防范公共政策可能出现的价值偏差,从而将矛盾和冲突化解在体制范围内。利益集团的相对均衡发展最终成为各阶层在政治系统中寻求利益最大化,实现帕累托最优,从动态平衡意义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2.理性应对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承认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正视利益表达集团存在的现实是完善利益表达机制的前提。利益集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政治文明发展的体现,有利于提高多元利益表达的有效性。如何应对利益表达集团的政治影响,我们认为,一是应充分发挥利益集团在政治整合中的正功能。一方面不同利益集体向国家充分表达不同利益要求,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依据,另一方面利益集团也可以充当国家代言人向社会传递国家意志,协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政府决策的执行。二是应限制利益集团的负功能,减少其对我国政治体系的冲击。利益集团的成长和发展决不能削弱政府的权威力量,必须防止公共权力异化导致政治体系的分裂。三是政府应帮助提高弱势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推动社会各阶层利益集团的相对均衡发展,尽可能防止既得利益集团与政府官员结成利益联盟对公共政策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应将利益集团的健康发展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通过调整和规范各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行为,支持合法、正当、富有建设性的制度性表达,控制、疏导非制度性表达,防止和化解抗议性表达,确保各阶层相对均衡地分担改革成本、分享改革成果。
3.提高政府的自主性和整合能力。政府的自主性,是指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时要尽可能不受社会强势利益集团的影响。保持政府的自主性,首先要防止政府自身成为特殊利益集团或者政策制定上明显倾向于强势利益集团,否则它就会丧失在公众心目中作为社会公平正义代表的象征意义。其次,要防止利益集团的结盟,尤其是社会利益集团与政府内部特殊利益集团的结盟。利益集团之间在利益驱动下,进行某种形式的结盟,将对政府的自主性构成严重挑战。非法利益集团与政府机关内部某些腐败群体结盟,则会使政府完全丧失自主性和公共性。再次,要提高政府的整合能力,包括精英整合能力、经济整合能力和利益整合能力。政府整合能力的高低,不仅仅表现在它是否具有将现代化造就出来的(新的)社会势力吸收进该体制中来的能力的精英整合能力,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起一个稳定的、良好控制的、具有广泛联合能力的体制,让社会从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中解脱出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政策、区域发展计划、社会保障措施等,防止和缓解日趋严重的贫富分化趋势,从而提高自身的经济整合能力。通过建立平等的利益表达机制、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高效的矛盾疏导机制,调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不合理的利益结构,建立利益群体之间新的平衡关系,确保社会在良性状态下运行。
[参考文献]
[1][美]戴维·伊斯顿著.政治生话的系统分析[M].哈佛大学出版社,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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