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苏区精神的创生性转化
本来面目;一种情形是片面强调苏区精神的现代性,认为惟有现代性因素才是当代实践所需要的。其实苏区精神的阶级性、革命性与现代性之间并非是一种不相容的关系:苏区革命是现代社会矛盾的产物,是一种现代性的现象,阶级革命的目的在于铲除旧中国发展中的非现代性的障碍,以建设一个现代化中国。在当代,苏区精神的阶级性、革命性与现代性在当代中国相结合,完全可以转化、体现为对先进性——具体表现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追求。
必须处理好苏区精神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的关系。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精神,我们有责任完完整整地保护、发掘和整理好苏区精神,也就是按照历史原貌重现苏区精神的内涵。另一个方面,苏区精神也不能只是停留在文本研究和文案宣传阶段,我们还必须按照时代的需求阐述、弘扬好苏区精神。相较而言,把苏区精神从传统文化转化为文化传统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成为活生生的文化传统才能产生真正保护好传统文化的动力。从现阶段的情况看,苏区精神的存在状态仍然介于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之问。在现阶段,既要持续推动苏区精神从传统文化向文化传统转化,更要从时代性需要中寻找合适的转化切入点和时机。
必须处理好苏区精神的地域性(或局域性)与共同性的关系。中国革命与建设历史上产生过许多类型的精神,如“长征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铁人精神”,他们由于得到了及时的总结和充分的阐释与宣扬,以至于家喻户晓,突破了一时一地一人的局限,成为了中华民族精神中的有机分子。而“苏区精神”的明确提出(2003年 12月,李长春到赣南考察时明确地提出了“苏区精神”的概念。已经晚了很多,失去了因为历史时效性而得以广泛流传的大好机会。尽管如此,苏区精神和其他精神一样具有同样的特质,完全可以也应该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中的一分子,成为具有共同性的文化精神。同时,苏区精神还可以作为原苏区人民的文化名片而发挥独到的作用。这两个方面可以并行不悖地发展,但当前的任务应该是加大力度促使苏区精神突破地域性局限走向共同性。
必须处理好苏区精神的文化价值特性与经济特性的关系。苏区精神的文化价值特性不允许它成为经济发展的附庸,而应该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把苏区精神以及体现苏区精神的文化遗产当作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卖点的短视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其实,充分发挥苏区精神的正确价值观念引导功能,不但能够填补由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造成的价值虚无的空洞,而且还能成为苏区人民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精神动力,使经济更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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