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新加坡养老方式与我国的区别
摘要: 人口老龄化已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现象。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各国普遍关心和努力探索的问题。在新加坡迅速崛起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过程中,人口老化及其引发的老人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困扰着这个国家。对于这一问题,新加坡充分重视并采取了积极措施予以解决,逐渐形成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四位一体的养老体系。通过比较我国与新加坡养老方式的区别,探寻影响和局限养老现状的种种因素,借鉴新加坡解决养老问题的成功经验,宽容接纳适合我国发展的养老模式,促进我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与此同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有一定程度上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老年人;老龄化社会;养老方式
老龄化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当今老年人最关心的也是如何选择恰到好处的养老方式。通过从人口结构,经济水平,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比较我国与新加坡养老方式的区别,探寻影响和局限养老现状的种种因素,借鉴新加坡解决养老问题的成功经验,浅谈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向和办法。
作为东南亚最发达、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小国寡民”的新加坡积极推行政府、社区、家庭与个人相对合的养老方式。他们认为,家庭是老年人的支柱,直接照料老年人;政府、志愿者和社区福利机构则作为正式的照料网络,承担着辅助照料的责任。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
1 老年人口结构的区别
新加坡是马来半岛南端的一个小国,大约有400万人口,其中77%是华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
2008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4亿,是世界上唯一一个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200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1%,预计到本世纪中叶,大概到2045年左右,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30%。更不容乐观的是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 300万,约占老年总人口的9.7%,且近年来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以年均约4.7%的速度增长,明显快于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
2 养老政策的区别与效果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主要是完全积累制,是通过强制储蓄的手段来实行对职工本人的自我保障制度,自存自用,多存多用,完全是自己领取自己储蓄的那部分基金,没有社会统筹和互济功能[1]。这种资金筹集的方法一方面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同时也强化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责任与相互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强制储蓄型的基金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控制高消费。然而,这种缺乏互济性和灵活性的养老保障方式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处。新加坡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从本国国情出发,先后设立了最低存款计划和家属保障保险计划。从1987年1月开始实施了最低存款计划,规定公积金会员年满55岁时可提取公积金,但必须保留3万新币的最低存款,以保证其晚年生活。1980年5月开始实行家属保障保险计划,规定如果公积金会员在55岁前不幸死亡或终生残疾,该计划将提供3万新币的保险金以帮助会员家属渡过最初几年可能困难的生活,这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对公积金制度的自我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另外,新加坡还设定了一些养老的优惠政策:一是在购买房屋上兼顾养老的优惠政策;二是“倒按揭”(以房养老)模式[2]。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个机构处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这个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乐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即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
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正式出台,是时代的产物,对落实、巩固家庭养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之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1997年7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形态、养老费的征集标准等做出统一的规定,至此在城镇居民中已经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退休年龄适当延长,缓解人口老年化的压力。2006年,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所有涉农的县(市、区)实现全部建制;2008年,全国所有县(市、区)基本都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3]。
3 老年人经济来源的区别
新加坡于1995年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它是一项全面性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为所有工作人士在退休后带来经济保障[4]。任何一位60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无法养活自己,可通过法律申请赡养费。社会发展部负责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家庭照料和住房的组织和协调,对愿意与退休父母一起居住的子女给予优惠。
我国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在全国60岁以上未在业人口中,家庭成员供养是第一位的,占65.40%;其次是退休金,占29.27%;依靠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很少,占2.38%[5]。
4 养老文化的异同
新加坡把老年人称为乐龄人士,同时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全民的家庭观念,在舆论导向上不遗余力地在向人民灌输儒家思想,宣传孝道,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每年的农历新年,新加坡都要开展敬老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风尚。
在我国在几千年的中华文化传统中,养老文化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成为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道德准则。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现实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银发浪潮”的冲击,人的思想也在社会大变革的潜移默化中发生了转变,使得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重人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显著特征之一。而伦理文化的核心之一便是“家庭孝敬”,尤其是对老人、对父母的尊敬。家庭是老年人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之一是尊敬老人、孝敬父母。正是因为我国具有“孝亲”的优良传统,家庭照顾将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现代化的进程为老人的家庭照顾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使家庭养老进入社会化网络。
5 养老观念及需求的区别
“政府不养老,企业不养老”是新加坡政府对养老的观念[6]。新加坡在建国初期,就建立起了中央公积金制度,基本宗旨是为退休雇员或提前非自愿脱离劳动力的雇员设立的一项强制性储蓄计划。此外,新加坡劳工部制定了一项“重回工作岗位计划”,帮助家庭主妇,老年人及补裁人员找到合适的工作。政府还鼓励老年人参与自愿者工作。而且老年人继续学习受到鼓励,许多大学和学校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和夜间课程及训练活动。政府同时提倡老年人按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参加社交、娱乐活动、文化活动。
“积谷防寒,养儿防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