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和优势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依法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律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不是以少数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构架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尊重宪法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民主只有以法制为依托,才具有可靠的保障,法制只有以民主为基础,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形成稳定的民主政治发展的局面。这就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与法制建设相统一,民主与法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我们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目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法制与民主的密切结合,实施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依法推行和保障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重要特色。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本质上体现了党的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民主与法制的内在一致性。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长期的战略方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能得到自我完善和发展。
二、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也是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民主和政治权利的主体。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依法制裁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不仅真实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