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性
摘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运用了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联结的原理。由于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与自然从统一走向对立,由此造成了生态危机。因此,要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正视自然的价值,理解自然,改变我们的发展观,逐步完善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制度,构建美好的生态文化,从而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途径
马克思曾指出:“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在这里,马克思不仅指出了环境通常是由人来改变的一面,而且强调了人的革命实践的特征:即人改变环境和环境改变人的方向应该是一致的。那么,应该如何实现这二者的一致呢?
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与其他自然存在物所不同的是,人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自然规律——的设定,也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步入现代文明进程中,由于人类自身认识的发展和制造工具能力的不断提高,人类树立的是单纯肯定人的价值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启蒙运动尤其强调人的自身价值,将自然世界看作供人任意改造、利用的资源或工具。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变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世界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互不以来的实体。斯宾诺莎反对这种对立说,但他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这之后,康德、黑格尔等人试图努力改变这种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局面,但他们却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
人类的理性之光渐渐揭开了自然的神秘面纱,用马克思·韦伯的话说就是“世界祛魅”的过程。在工具——目的的理性主义的导向下,步入现代化的今天,人类面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