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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乡村赌博的危害性及治理的新路径

[作者:未知[来源:本站整理]| 打印 | 关闭 ]

摘要:赌博是一种沿袭千年,它以其特有的亚文化习俗的穿透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非罪性的小额赌博现象在乡村更是数不胜数,小额赌博现象的蔓延,已经成为巫待解决的农村社会问题,而以往赌博治理的思路偏重于强制性的法律、治安手段,忽视了农村文化建设对赌博治理的意义和作用。本文通过对乡村小额赌博危害性的深入剖析,提出“以文治赌”的思路,为乡村小额赌博现象的遏制提供一条可持续的路径。

 

关键词:赌博 危害性 文化建设
 


    一、乡村赌博:一个不可小觑的农村社会问题
    赌博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腐蚀剂和犯罪滋生源。1997年我国修订的《刑法》载明,“赌博是指用斗牌、掷般子等形式,靠机运和侥幸拿钱财作注比输赢的行为”。其中,“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属赌博罪。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出台了《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不以赌博罪论处”。《解释》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集中焦点打击赌博犯罪,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农村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对《解释》中小额赌博活动(即群众日常所说的“小赌,,)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忽视了小额赌博活动的危害性。以至近年来,乡村赌博在小赌“合法化”的影响下呈蔓延之势,并成为新的犯罪滋生源。鉴于此,本文所研究的乡村赌博即指非罪性的小额赌博现象。毋庸置疑,对于赌博犯罪活动,必须依靠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但也应看到,赌博作为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积淀的社会亚文化现象,对人们的心理与行为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面对当前乡村大量存在的非罪性的小赌现象,单纯的法律手段往往难以奏效,需要寻找切实可行的治理与疏导之策。
    二、乡村赌博: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
    乡村赌风的盛行无疑是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赌风的蔓延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不利于乡风文明的建设,也不利于新型农民的培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乡村赌风蔓延对个人和家庭产生的负面影响,极易成为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腐蚀剂。
    (一)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自古以来赌博都是对正常的生产劳动具有破坏作用的经济活动,目前中国农村的赌博活动就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首先,虽然单个村民在小额赌博过程中赌资不大,但若从全村、全市以至全省来看,每天滞留在赌桌上的赌资相当惊人。笔者为此做了一个调查并进行了大致的估算:以安徽某村为例,该村参赌人员的平均比例为73.7%,现有村民1898人,那么全村大约有1400人参赌,而在这些参赌人员中,如果按照其所在镇几乎天天去参赌的7.1%的平均比例推算,那么一天中就至少有100人左右参赌,而以.安徽平均每天50元赌资计算,其参赌人员的平均比例是59.5%,几乎天天去参赌的比例是6.7%,以安徽全省3750万农村人口为例按照以上方法推算气那么全省平均每天就有7500多万元滞留在赌桌上。这些原本可以用于生产的资金现在只能在赌桌上流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产资金的流失,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除了资金的流失,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荒废也是赌风蔓延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倘若大量的劳动力把原先用于生产、劳动的时间都投入到赌博活动中,就会使得大量劳动力资源荒废。笔者为此也作了一个估算:仍以安徽某村为例,在几乎天天都参赌的人员中,如果平均每人每天有4个小时花在赌博上,那么该村平均每天至少又将损失400个小时的劳动力资源。以安徽全省为例,按照上述方法推算,那平均每天至少有高达600万小时的劳动力资源的损失。显而易见,这对于全省经济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
    (二)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村的稳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日渐蔓延的赌博活动破坏了乡风文明,正成为农村不稳定的重要根源。首先,赌博盛行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在中国农村有着重要的意义。赌博正成为引起家庭纠纷的导火索。另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常常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产生影响。父母长期沉浸在赌博之中,不仅会疏忽对于孩子的教育,更会对孩子的道德规范与行为模式产生不良的教化作用,从而对作为新农村建设未来主力军的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了消极影响。其次,赌博盛行容易破坏农村的邻里关系和社会风气,使得农村社会凝聚力减弱。在正视乡村赌博所具有的联络感情的功能外,更应该注意到赌博活动的蔓延对于邻里关系的破坏作用。倘若乡村赌博活动盛行,使得熟人社会中传统的乡邻关系日益蒙上一层经济利益,交往过程变得经济化,村民往往会重利轻义,重钱轻德。而由于赌博引起的纠纷、矛盾更是严重影响了乡村社会中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不利于新型农民的培养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制的新型农民是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才能全方位拓展增收的渠道,引导村村谋发展、户户思创业,不断提高经营现代农业的水平。而当前日趋盛行的乡村赌博现象正逐步侵蚀着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和竟争意识,农民的综合素质难以提高。首先,小额赌博活动对于农民个性发展极为不利。一方面,小赌行为容易使参赌人员受到赌博输赢的困忧,而产生心理失衡,带来失落、自卑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另一方面,由于赌博极具刺激性,容易导致参赌人员沉酒于赌博活动中,从而精神空虚,不思进取。其次,赌博行为不利于农民培养正确的致富观念。随着改革号角在我国农村社会的吹响,致富己成为农村居民所追寻的生活目标,大部分朴素的农民想方设法通过生产劳动去挣钱。但由于农业生产经济效益差,在有些地区光靠种地是不能致富的,还必须有其他的门路。然而由于一些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建诊相对滞后,农村厂矿企业较少,农民增收渠道非常有限,于是可毋不劳而获的赌博就成了某些人的“致富门路”。赌博具有的刺橄性、侥幸性和营利性特点,极易刺激参赌者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对赌博危害性的错误认识和赌风弥漫的氛围,更易导致农民的致富观念扭曲和是非界限的模糊。
 三、乡村文化建设与赌博治理新路径
    在中国历史上,无一朝不赌,无一朝不禁赌,然而赌博仍是屡赞不止。究其原因,既有宏观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也有参赌者个体心理、家庭等微观因素。以目前乡村赌博蔓延的现状而言,除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农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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