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胡锦涛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的新贡献
的工作力度。一是举办各类读书班、学习班、研讨班和参观团。使他们了解国家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有关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提高认识,开阔思路。二是进一步加强宗教院校的建设,使之成为培养宗教人才的基地。三是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使用年轻教职人员。把现有年轻宗教教职人员中一些具有潜力的年轻人,放到一定的岗位上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增长他们的才干。政治上关心他们,加强遵纪守法和爱国主义教育,继承我国宗教优良传统。宗教上提高宗教学识和自身修养,使他们尽快地成长。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正在形成,从而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保证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胡锦涛同志突出地强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思想,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而且对于实际工作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注释:
[1][10]叶小文.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J].求是,2006(16).
[2]人民日报.2007-12-20.
[3]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编.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C].北京:华文出版社,2006,3.
[4]人民日报.2007-10-25.
[5]人民日报.2007-12-20.
[6]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A].1993年11月7日),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1988-1998)[C].北京:华文出版社,1998,160.
[7]人民日报.2007-12-20.
[8]罗广武.新中国宗教工作大事概览[C].北京:华文出版社2001,119.
[9]江泽民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381.
[11]陈登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新篇章[C].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4,12.
[12]人民日报.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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