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社会保障私有化的局限
摘要:目前,社会保障私有化已经是世界各国社保改革的一个趋势,然而私有化本身并不是终点。私有化是件好事,但有局限,推行社会保障私有化要趋利避害,避免好事过头。
关键词:私有化;局限;个人账户
一、社会保障私有化的趋势
1979年,撒切尔夫人对英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作为私有化改革的组成部分,英国鼓励雇员从原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合同退出”,加入到私人部门退休金计划。英国的改革可以看做是社会保险私有化的开端。此后,有二十余国进行了全部或部分的私有化改革,选择了强制性个人账户制度。因此,有论者称这一现象为“社会保障私有化趋势”。 社会保障私有化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种模式,它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规定收益制(benefit-defined)下的公共帐户转为规定缴费制(contribution-defined)下的私人帐户;二是政府公共部门的集中垄断性管理转为私人基金公司的分散竞争性管理。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西方各国严重的经济滞涨、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及计划经济国家的经济转轨,越来越多的人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只是自私自利的政治家和管理者。在社会保障方面,新自由主义认为慷慨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引起了高税率,导致了代际矛盾的产生和发展,同时导致储蓄率低下,经济受损,所以他们提倡将养老金私有化,即将私营管理引入市场机制,这样就可以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调动投保者投保的积极性。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智利率先掀起了全球改革的浪潮,从1981年开始实行新的个人帐户存储式养老保险制度的。新制度规定,废除20年代从西欧引进的现收现付统筹制模式,劳动者每月按工资收入的10%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入个人帐户,免征所得税。基金营运引入竞争机制,政府授权25家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对养老基金实行资本化管理,代表投保人使用这些基金参加生产性投资以及法律允许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投资,收益归投保人,以后随退休金支付给退休者。由于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效益有高有低,服务有优有劣,投保人可自由选择效益好的管理公司投保,以后也可以随时将基金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为了保障旧制度下已缴费人员的利益,参加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老职工转入新制度时,对他们以前已缴纳的保险费,由国家给予承认,政府发给“认可债券”,在他们退休时由国家财政按保险费金额并考虑消费价格指数再加上4%的利息拨入他们的个人帐户。南美的秘鲁、巴西等国先后走向了私有化的改革之路,新加坡、马来西亚也开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养老金私有化改革,中国也从现收现付制转向了部分积累制,从本质上讲,中国在1991年推出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方式衔接的改革已迈出了社会保障私有化的第一步,即公共帐户转为私人帐户。
二、社会保障私有化的局限
在有些情况下私有化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对公共部门进行改革反而是最好的选择。我们应该对私有化的局限有一个健康的认识,而不是无条件的接受或拒绝。在社会保障私有化这一趋势中,很多国家都在某些领域尝试了私有化,然而其结果确有些差强人意。
(一)智利医疗保健的部分私有化 这是在弗里德曼和哈耶克思想的指导下完成的,1981年起,智利军政府的将经济学家们主持的改革集中在医疗保健上。在这之前智利的医疗保健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的。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引进私营保险公司——智利医疗保险机构,目标是在智利医疗保险机构内部以及智利医疗保险机构与智利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之间建立竞争机制,按照新自由主义的思想,竞争将导致医疗卫生部门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新成立的智力医疗保险机构开始对投保人进行选择,只有健康富裕者才能承担智利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险并接受私营医院高水平的医疗,而智力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不得不与剩下的所有人签订合同,到1998年1/5高收入家庭中有55.4%人投保了私营的智利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险,低收入的1/5投保该保险的只占 4%,2/5的最低收入群体在智利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中占压倒性多数。智利前卫生部长这样评价医疗保健改革的结果:私营保险公司挑选了年轻健康的进行保险。由于没有合适的法律进行管制,这最终导致了低效,不公,瓦解与社会分裂。
(二)美国的私人养老金 在美国,职工将固定的一部分工资缴入一个个人账户,而他们的退休金额取决于股票市场是否成功以及自己在投资方面的知识,然而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公司还经常用公司股票来补足员工的缴费。这样,一旦公司破产,职工们就失去了能为其退休提供资助的养老金。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得不工作更长时间以弥补所经受的损失。而对于年纪较大的职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