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忠诚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道德维度
摘要:忠诚,是三代领导人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忠诚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约束力和内在动力。由于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在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上的模糊性,忠诚道德的规范作用受到了冲击。因此,必须通过道德内化、增强理性支撑、夯实情感基础、健全机制性条件等措施重塑忠诚道德,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崇高的道德维度。
关键词:忠诚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道德维度
忠诚,是党的三代领导人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一个基本要求。特别是在世纪之交,江泽民反复强调:“保证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权由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来掌握,是一个至为重要的战略问题,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1]号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不仅要努力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而且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要“忠诚地为人民谋利益”,“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实践“三个代表”内在地包含着忠诚的道德要求。
一、忠诚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一个基本伦理规范
忠诚是一种道德意识。它首先表现为有强烈的归属意识,每一个人归属于不同的民族、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是一种客观存在,对这种客观存在的主观认同就是归属意识。一个人只有产生了归属感,才会有心灵的寄托,才会对归属对象产生忠诚的情感态度,这种归属感越强烈,对归属对象忠诚的情感也会越热烈。但是如果个人对归属对象的认同出现偏差或错位,也可能使人变得盲目而导致愚忠或背叛。党章中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规定,已经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党员的阶级归属及政党归属。其次表现为强烈的责任意识。忠诚作为一种尽责的品质和状态,是一种理性的力量,是履行责任的态度和行为。责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而对这种社会关系的主观认同就是责任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升华为对理想信念的追求,自觉地、尽心尽力地承担起这种责任就是忠诚的表现。责任意识在中国文化中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具有很浓厚的道德理想成分,既体现了人类对内在的精神文化价值的体认和敬重,又体现着道德价值的无上崇高性。历代仁人志士无不浸透着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忠诚于事业才能忘我,忠诚于国家才能尽责,忠诚于人民才能献身。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政党,建党80多年来始终不懈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从中也涌现出了无数为国为民奉献满腔热血的优秀共产党人。
忠诚是一种持久的道德行为。忠诚是一种伦理意义上的大义、大节的“信”。因此,它必然表现在行动上尽心尽力,就是忠诚在行为上的标志。一个人在一时一事表现出来的尽心尽力,只是一种热忱,而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忠诚。只有当他在为认定的社会理想目标、事业发展目标、人生理想目标而奋斗时,在对待国家、民族、职业、他人的态度上能一以贯之,不论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遇到什么样的考验,都能矢志不渝,才能真正体现本来意义上的忠诚。毛泽东曾经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周恩来认为,所谓忠诚,就是对于党的事业、革命的事业、阶级的事业要尽心尽力。
这种道德行为,反映在内心态度上是行为的真诚性。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高度赞扬白求恩“对工作的极端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情”的真诚态度,认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2]这种内心态度上的真诚,主要强调的是尽心,而尽心的态度来之于爱,由爱而产生责任感、事业心、利他心,有爱才会有“满腔热忱”、“极端负责任”。
忠诚是一种稳定的情感态度。由认识论意义上的“信”而产生情感上的“爱”,这是认识的一次升华,也是为稳定的道德情感的产生和存在提供认识论基础。认识论意义上的“信”是信其真,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揭示了客观世界内在规律的科学认识的认同,二是盲从的信,非理性的信。无论是哪方面的认识,只要我们从信其真上升到信其善,从我们所认同的认识中发现其内在的价值,并相信这种价值正是我所求的,才会产生心灵的共鸣,进而迸发为之而奋斗的情感,由信再到爱,才会有出自内心的、自觉的诚,就会有对其尽心竭力,忠心耿耿的情感态度。但是,只有建立在理智之上的爱才会持久深沉,理智因为有了爱才会热烈、真挚。离开情感态度就不会有忠诚。
二、忠诚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基本的道德维度
忠诚作为一种政治伦理,应该成为中国共产党要求每一个党员必须遵循的伦理规范,成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道德维度。这种规范既体现在每个党员的身上,也体现在党组织的全部活动的过程中。
第一,在政治方向上有着坚定的价值目标追求,是所认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坚定的维护者,是所倡导的社会理想的坚决实践者。在现代国家,只要存在着不同社会制度的区别,作为执政党必然要求其成员认同和追求这种政治制度、政治秩序,包括对社会发展目标的确认和实施,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建设者而是一个破坏者,不是一个维护者而是一个叛逆者。作为政治伦理的忠诚,要求人们对政治信仰具有坚定性,对实现政治目标具有坚定的信心和坚决的行动。
第二,要有正确的道德意识。正确的道德意识包括公民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等。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是解决对谁忠诚、为谁服务的问题。共产党员要自觉地成为维护公民权利的模范,自觉地成为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模范,忠诚于法律,是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把法治原则内化为自己的内心信念及羞耻感、责任感、荣誉感等,使法律意识转化为道德意识。有了正确的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就有了正确的平等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三,要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操守,使共产党员具有强大的人格魅力和感召力。有了正确的政治信仰、政治目标和正确的道德意识,才会有共产党人在品行操守上的坚定性和持久性。党员的品行操守集中地体现在“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要求上。胸怀全局、心系群众,是对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忠诚,是忠诚道德在情感上的表现。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是忠诚道德在行为上的表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是忠诚道德在价值取向上的标志。如果说勤政是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道德底线,那么廉政则是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道德底线,其价值指向都是“为民”,反映出品行操守的根本目的性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需要以忠诚道德为重要精神支撑
忠诚道德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应有的浩然正气。江泽民认为,“要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首先要在党内真正造成一种浩然正气。党的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1]这种浩然正气,表现在对自己祖国的崇高深厚的感情,为祖国独立和繁荣富强贡献力量的强烈责任感,不惜牺牲自己一切的献身精神,即对祖国利益的关心和维护。表现为忠诚于党的事业,具有强烈归属感和责任感,党员干部要与党同心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