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旅行社在中国的发展
兰世立看来,旅行社虽然花大力气拉来客源,却要将利润拱手分给交通、住宿和景点,旅行社掌握的主动权太小,必须组建行业合作链,实现规模运作。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二、中国民营旅行社发展进程与变迁模式
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发布的《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旅游行业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窗口,旅游行业又是新兴的行业,从道理上说,旅行社行业在制度上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但现在却是落后的,不光是落后于饭店行业,甚至落后我们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当然这里本身有政策的原因。《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这是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就是旅行社行业原来带头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旅行社,实际上都是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企业体制,这种体制的长期维持,使企业机关化,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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