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
(二)以“身”把握“表象”的初级体验
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的第一个层次是以“身”把握“表象”的初级体验。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属于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层,旅游者在拉萨佛教寺院中进行旅游活动时,可以启动自己的感官系统,对客观的旅游资源进行主观的把握,旅游者通过眼睛不仅可以感悟到黄灿灿的藏传佛教金顶在蓝天白云下显得而外壮观和神圣,同时也可以看到藏传佛教点酥油灯、磕长头等宗教礼仪活动;同时,旅游客可以启动自己的嗅觉系统对寺院里的酥油味进行体验;亦可以通过触觉感受到寺院的建筑质感,等等。
但是,旅游者启动自己身体的感官系统,对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的体验仅处于表象层面,即所体验到的文化只是一个个支离破碎的文化单元,即眼睛看到的是颜色,形状、动作等,而鼻子嗅到的只是气味。身体触摸的只是质感,等等。这就是以“身”把握“表象”的初级体验。
(三)以“心”把握“概念”的中级体验
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的第二个层次是以“心”把握“概念”的中级体验。在此阶段,旅游者启动自己“心”的作用,按佛教理解,这个“心”不仅可以为旅游者身体的感觉器官提供根据,即是说这个“心”是旅游者身体感觉器官发生作用的根据。此“心”还可以对感觉器官所感受到的支离破碎的表象进行加工和整理。
其实,这个“心”可以简单化地理解为“意识”。此阶段的旅游者已会用自己的抽象思维对处于自己身外的藏传佛教表层文化进行吸收和理解,通过意识的加工整理,旅游者所体验到的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已经不是一个个缺少联系的表层单元,而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概念。
(四)以“神”把握“境界”的完美体验
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的第三个层次是以“神”把握“境界”的完美体验。在此阶段,从体验效果层面讲,已经到达了主客合一之境界,即是体验主体对体验客体的满意度达到了百分之百。反过来讲,当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效果呈现出主客合一之境界时,作为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主体的旅游者已经成就了完美的自我,其表现是身与心的合一,物质与精神的合一。此时的旅游者已经达到了心境不二的境界,对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的体验实可谓完美的体验。但是,这种境界只能看作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的终极境界而已。
总之,对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的探讨,选用一种“身、心、神”的视角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是由于拉萨藏传佛教文化底蕴深,而旅游体验的主观因素浓,体验主体的个性特征差异,对客观事物的感觉不一,等等因素,为旅游体验的程度和过程之把握造成一定的难度。因此,要寻找一个普遍的尺度对拉萨藏传佛教表层文化旅游体验进行阐释的确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的考证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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