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总体思路与对策
摘要:员工持股制度是现代企业在劳动关系中广泛采用的“金手铐”,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法律制度、财政税收、统一管理机构和限制股权流通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建议,引导企业更好地运用职工持股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快、又好地发展。
关键词:职工持股制度 财政税收 法律制度
0引言
职工持股制度(简称ESOP),在我国是指进行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内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有条件地拥有本公司股份并委托职工持股会、工会或通过信托方式统一管理,并按持股份额分享企业利润的一种企业制度。它是上世纪初以来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股份制形式西方国家实行这种制度的目的在于缓和劳资矛盾、稳定职工队伍、留住人才、为企业发展筹集资本和防止公司被恶意购并等。我国部分企业自20世纪8O年代也开始了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探索。从我国经济发展来看,我国职工持股制度对产权改革、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企业治理结构、发挥职工主人翁精神、提高职工收入、稳定社会都起了较大的作用。但还有许多企业在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员工持股的短期行为化、福利化倾向严重、员工持股的无计划性、金融证券部门基本没有介入员工持股制度、持股数量过小激励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因此,如何借鉴西方国家职工持股制度的长处,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l完善我国员工持股制度的总体思路
建立职工持股制度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系统工程,面对企业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一定要明确今后我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的思路,健全和完善职工持股制度。
1.1把握长远总结经验
从职工持股的实践来看,这种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不过四、五十年的历史,其发育水平尚属成长期,还不够成熟,达不到大规模发展的时候。目前,物质资本作用力的相对下降,人力资本作用力的相对上升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员工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以此来分享资本收益的形式之一——职工持股制度将会得到不断的扩展和增长。它是未来的一种趋势,一定要有一个长远的眼光,不能因噎废食,而应当把握趋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
I.2正确看待职工持股制度
职工持股制度为公司业绩的提高提供了前提,稳定了企业.但企业能否走向成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要正确看待职工持股制度的作用,既不能全面否定职工持股计划,也不要把职工持股计划看作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总之,只讲问题,闭口不谈职工持股制度的积极作用,或者把职工持股制度看作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体制问题的制度,对其局限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都将妨碍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发展。
1.3探索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
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不等于照搬,我们应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由于目前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及企业制度等方面与西方国家存在诸多差异,特别是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将在目的、作用、模式、政策及具体操作等方面与西方国家有所区别。我们必须注意到.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或实现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而西方国家则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建立和发展职工持股制度的。因而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未来发展将呈现两个阶段的发展特征:即在体制转轨期职工持股必然更多地体现本土特色。而在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建立或转轨完成之后,职工持股制度则会较多地体现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趋同的一面。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尚须时日.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中国的职工持股制度必须注重本土特色flj。
1.4合理选择企业职工持股模式
职工持股制度的模式很多。其中没有一个模式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模式”。企业选择什么样的职工持股制度模式,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企业应从自身的实际和需要出发.灵活地选择和设计。
1.5营造适合我国职工持股发展的政策环境
职工持股的实施将对企业原有的利益关系作出调整,国家需要对职工股的形成、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予以法律解释,通过法规政策规范职工持股行为。职工持股制度是政府行为(主要是政策优惠)和市场行为(企业及员工自由选择)结合的产物,离开了政府的政策支持。职工持股制度难以发展。或者职工持有公司股份就成了纯粹的自然人投资行为,失去了职工持股制度应有的福利性质。
2完善我国员工持股制度的对策研究
2.1建立统一的职工持股法律制度
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看,国家立法是企业实施职工持股计划的制度保障。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相应的制度建设基本上处于行政性地方规定阶段,各地区在执行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尽一致,做法也很不规范。因此,为推进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快立法的步伐.这是国内各界已经形成的共识。
我国应顺应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选择在相关的法律中规范职工持股的做法。在立法的具体方式上.考虑到职工持股的推行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可以在综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国务院制定和出台单行法规或相关规定作为指导,或由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指导性意见,经由国务院批转.然后进人正式立法程序,对《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公司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劳动法和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中涉及职工持股的内容进行增补修订。我国职工持股立法调整的核心应该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职工持股制度,特别是职工持股管理运作机构的法律地位二是为职工持股提供各种优惠。
2.2加强政府财政税收的支持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一直实行低工资制度职工的收入有限,单纯靠员工个人出资购股在我国难以行通,广大的工薪族也承担不起巨额的资金需求为此,更需要学习各国的成功经验,鼓励和支持职工参与职工持股制度,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考虑如下优惠政策:1)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资本的退出时员工出资购买股份在价格上应给予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2)可参考美国的做法,对贡献股票给职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给予政策优惠。3)通过金融机构的积极介入,利用信贷的方式解决员工持股的资金来源问题。4)对职工用股权红利偿还信贷本息,包括公司专项贷款本息.实行税收减免。5)对企业拿出专项贷款支持职工持股计划的,并使职工持股比例达30%以上的,免征贷款所得税。61用公益金、工资奖励基金形成股权的实行减税。7)允许企业用税前利润的一定比例(美国规定是职工工资的15%)购买企业股份,归职工持股会等。
2.3设立统一的ESOP管理机构
无论是美国的信托基金会还是日本的职工持股会,发达国家的经验之一就在于设立了专门运作与管理ESOP的法人机构。而我国目前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