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控制问题的研究
所以,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的中心问题是设计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如何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成功运作的关键。
3、国有控股公司内部制衡难以发挥作用
目前的国有控股公司都是国有独资公司,内部不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权力由董事会行使。另外还设有党委会、监事会、职代会、工会等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功能重叠,职责不清,争权夺利而又无人负责。二是只要有一个强势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这些机构预先设想的相互制衡将形同虚设,失去控制的功效。
4、国有控股公司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的现象在两个层次上存在:政府对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
二、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研究
1、控制理论与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体系
本文“控制体系”的含义是一广义的控制概念——组织控制系统,有管理控制和公司控制的基本意思;既包括内部控制机制,也包括外部控制机制;既包括资本控制手段,也包括非资本控制手段;有间接控制,也有直接控制。
本文仅研究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调整国有资产存量、搞活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的要求。两者互为因果。
2、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主要由二个层次、二个控制关系构成
国资委授权国有控股公司代理国有企业的股权,国有控股公司成为行使企业中国有股权的股东,与下属企业构成了事实上的母子公司关系。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存在两个方面的控制关系:
一是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属企业(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这类控制关系中,国有控股公司是代行国有资本的控制权,所掌握的国有资本并不是它的自有资本,但它必须为这些资本的增值负责。在授权充分的条件下,实际上与自有资本仅有的差别是资产经营收益的分享。
二是下属企业董事会对经理人的控制关系。即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体系存在二个层次。它是公司制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控制关系。
3、控制主体、客体和控制手段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不同层次、不同控制类型所涉及的控制主体与客体也各不相同。在第一层次上,
3、国有控股公司内部制衡难以发挥作用
目前的国有控股公司都是国有独资公司,内部不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权力由董事会行使。另外还设有党委会、监事会、职代会、工会等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功能重叠,职责不清,争权夺利而又无人负责。二是只要有一个强势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这些机构预先设想的相互制衡将形同虚设,失去控制的功效。
4、国有控股公司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的现象在两个层次上存在:政府对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
二、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研究
1、控制理论与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体系
本文“控制体系”的含义是一广义的控制概念——组织控制系统,有管理控制和公司控制的基本意思;既包括内部控制机制,也包括外部控制机制;既包括资本控制手段,也包括非资本控制手段;有间接控制,也有直接控制。
本文仅研究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调整国有资产存量、搞活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的要求。两者互为因果。
2、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主要由二个层次、二个控制关系构成
国资委授权国有控股公司代理国有企业的股权,国有控股公司成为行使企业中国有股权的股东,与下属企业构成了事实上的母子公司关系。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存在两个方面的控制关系:
一是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属企业(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这类控制关系中,国有控股公司是代行国有资本的控制权,所掌握的国有资本并不是它的自有资本,但它必须为这些资本的增值负责。在授权充分的条件下,实际上与自有资本仅有的差别是资产经营收益的分享。
二是下属企业董事会对经理人的控制关系。即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体系存在二个层次。它是公司制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控制关系。
3、控制主体、客体和控制手段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不同层次、不同控制类型所涉及的控制主体与客体也各不相同。在第一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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