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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两大主要对策

[作者:未知[来源:本站整理]| 打印 | 关闭 ]

摘要: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的提高,政府陆续制定了一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始启动若干领域的中小企业政府支持体系建设,特别是为高新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发展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制约其发展及作用的充分发挥,亟待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并尽快采取相关对策措施加以有效解决。


关键词:中小企业 发展对策 探寻


  一、寻求突破,力助中小企业排解融资难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及银行营销战略的因应调整
  中小企业的兴衰与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入情况息息相关。因其经济规模达不到股市要求,很难上市,也不具备向公众发行债券的能力,中国目前又没有创业板,风险投资也不够活跃,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却较难得到银行的认同和较大规模的贷款扶持,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普遍较强与金融机构资金运用不平衡的矛盾难以调和。所以,当前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主要还是融资难,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阻障多还存在。
  首先,有中小企业本身的问题要解决。一是担保问题,现在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抵押不符合有关条件,有的刚创办的企业甚至没有财产抵押。二是信用风险问题,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落后,信息不透明,缺乏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较大。三是信息不对称,一些申请贷款的企业提供虚假的报表,隐瞒信息,增加了银行的工作时间和管理难度。
  金融机构本身也存在问题。目前,银行服务体系和经营管理机制还不健全,银行信贷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银行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使信贷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意愿得以强化,特别是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向大企业、上市公司集中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另外,在社会环境配套方面也存在问题。目前,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因为社会配套不完善,直接融资的渠道不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信用评估体系也不健全,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企业要办理一笔财产抵押,需办理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复杂的手续,涉及许多职能部门,并要提供多种相关资料,对于习惯进行灵活经营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会带来很大的制约。为适应市场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银行应适时地转变营销战略.大胆探索,积极稳妥地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提高贷款效益有机结合起来,把中小企业作为信贷投放的一个重点和新的效益增长点。确立自己的优势,抢占先机,夺取市场份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成长既有着重要的经济、社会意义;同时又可以扩大银行的客户群体,增加银行效益,可谓是一件借贷双方同发展、共成长的好事。当然,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也比较大,在操作中必须坚持审慎原则,稳健发展,重点落实风险保障措施,如采取抵押或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方法,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二)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引导,支持解决融资难
  目前全国各地已出台不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法规政策。人民银行也正引导金融机构适当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一些银行陆续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重新界定给中小企业放贷的标准;实行区域化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在一些二级分行实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授权、授信、产品创新等多方面的政策倾斜;制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信贷掌握标准、建立低风险业务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发放方式和担保方式;针对中小企业资金分期回流的特点,推广整贷零偿的还款方式;扩大循环贷款的范围,对资金需求频繁又能够提供足值、有效最高额抵押的中小企业,可在抵押额度内发放循环贷款;在中小企业选择担保贷款时,可接受自然人提供的以其财产或权利为抵(质)押的担保;对一些出租车市场管理规范、出租车营运证价位高、保值和变现能力强的地区,可以用出租车营运证质押对出租车公司发放贷款;对为大型优质企业提供固定的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无争议的应收账款,还可办理保理业务,即由银行买断企业的应收货款后,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免除了企业经营中资金难以为续的困境。
  笔者以为,上述举措很好,但似应有进一步解决融资难的更好方法。几年前香港特区政府针对香港企业中小企业占98%的现实,曾推出50亿元信贷保证计划,让小型企业较易获得银行贷款,渡过经济难关。而美国等一些国家专门设立中小企业银行,以及由中小企业自筹资金组建银行,扶持小型企业发展。这些具体措施亦可资我国加以借鉴和利用。
二、着力扶持,加紧地方政府支持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一)构建中小企业组织领导体系
  各地虽然制定了一些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文件,但众多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尚未有相应的政府机构来对其指导。这样,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力度极其有限。地方应构建中小企业组织领导体系。因为中小企业问题涉及经贸、财政、外经贸、工商、科技、信息、技术监督、劳动、税务、人事、教育、国土等多个部门,单靠一个职能部门难以制定、推行并协调多个领域的扶持政策。这个中小企业组织领导体系包括成立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议事机构,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下设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成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作为中小企业民间联合组织.,反映中小企业的意愿和需求,维护和体现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功能强大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信息及咨询服务。改变原来的多头分散管理,建立一个相对独立又具有权威的中小企业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部门,并完善相关的执行和监督机制。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监管。
  (二)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健全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使中小企业在法制范围内拓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保护合法经营、合法收入、合法权益;也使政府各职能部门有法可依。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促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或推行政策时,主动、积极地考虑有关措施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三)大力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通过成立中小企业融资联席会议制度,使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进一步发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作用,通过适度增加注资提高其担保能力;发展各类民问信用担保公司和社区金融互助合作组织,面向市场扩大担保业务;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中小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方式来扩大问接融资的覆盖面。
  目前也可以由各级商会牵头,由中小企业筹资组建一批信用社,在国家金融机关调控下,专门为其服务,采取自我供血、自我供氧、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办法,缓解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改制改组、技术进步以及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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