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及其对策
摘要: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出发,参照SA8000国际标准,分析我国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产生的深刻原因,并提出尽快改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不良现状的对策及建议,使企业在取得合法利益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与对策;SA8000标准
当今社会,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广泛开展,传统的目标利润最大化理论已经不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被要求在合法获取利润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随着SA8000标准的引入,社会责任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不可否认,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企业对此不甚了解或一知半解或不屑一顾。因此,中国企业无论在社会责任的理念上还是行动上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截止2006年上半年,我国尚无一家企业发布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SR报告)、公司责任报告(参见冯赫博士2006商务部网站),而现实情况更令人担忧,侵犯劳动者权益、破坏生态环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问题频频发生,诸如:黑砖窑、矿难、毒大米、劣质奶粉、苏丹红、、江河污染、偷税漏税、拖欠工资等恶性事件不断震撼人们的心灵,同时也在拷问我国企业的良知。如何帮助和引导我国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既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健康发展,更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以为就是企业对投资人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即: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内容。
在西方发达国家,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是公司决策层无时不考虑的问题。“国际社会责任组织”发起制定的SA8000(SocialAccountability 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推动和保障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健康发展。SA8000标准体系以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权利等作为重要目标,涉及包括童工、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9项核心内容。这个标准体系成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基本纲领。然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处于一种什么现状呢?
改革开放以来,政企分开使得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资本结构多元化使得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我国企业既品尝到了竞争的甜头,也体验到了竞争的残酷。没有盈利就没有再投资的资本,实现盈利是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而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则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和关键,因而众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非常重视对自己的贡献,却忽视对社会、对环境的影响,忽视承担社会责任,突出表现为:对股东的重视,对管理层的重视,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重视;对政府(纳税、就业)责任的淡化;对社会(社区关系、慈善事业、公众利益)责任的漠视;对环境(排污、能耗)责任的摆脱等。进入90年代以后,与国际接轨使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们感觉到了差距,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停滞更带给了企业和企业家们的深刻思考:企业是在保证社会基本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还是在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去履行自己必要的社会责任?应该如何处理好企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相互关系?从目前现状看,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特别是走向国际的跨国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了足够的重视,然而大多数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认识比较模糊、麻木。所以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与国际上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状况堪忧。
从1997年到2004年7月,我国先后有8000余家企业接受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被要求通过SA8000认证。截至2005年6月,全世界共有45个国家的720家企业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中国有99家,占总数的13.75%。但令人尴尬的是,这99家企业当中的大多数企业申请SA8000认证都不是自发的,多数是被动的,是由跨国公司的生产链推动的。因为,如果不执行SA8000标准,就可能被取消供应商资格。对照 SA8000标准的各项规定,我国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现状令人担忧:2003年,沃尔玛就将72家因雇佣童工的中国企业列入永久性“黑名单”;2004年9月,央视“共同关注”栏目在东莞的调查显示,很多企业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达到10到12小时;而伴随这些年消费物价总体水平的明显上升,广东等地的工资水平停滞不前,甚至还有所下降,据2005年4月的抽样调查显示,12%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还随意调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至于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比比皆是。2005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各类案件中,克扣和拖欠工资的占41%;我国每年有600-700万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2007年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更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而2007年发生的太湖蓝藻事件更加暴露了江河湖泊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至于市场上伪冒假劣产品的到处泛滥更是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以上事实和数据充分说明,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行为严重不到位,众多企业没有按SA8000标准体系严格要求自己。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
我国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其所以问题多而且严重,与SA8000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其主要原因: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漠,思想观念错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大多数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经济特点,制定出有效的经营战略,在经营领域、产品品种、利税目标的选择意识上及技术上日趋成熟。然而,除了产品和利税目标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和履行对社会的责任和回报,这方面大多企业却恰恰意识淡漠。比如在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中,没有反映社会责任指标;在调整企业经营模式,大量裁员时,没有考虑对社会及政府造成的压力;在降低产品成本的手段上,使用低劣或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完全不顾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危害;对污染的处理、对社区环境的维护等从思想上不够重视;特别是一些企业对物质利益的疯狂追求,忽视甚至鄙视信念的价值,导致人伦道德的退化甚至错位,造成了经济体制转型后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相对缺失,时至今日,肤浅的实用主义仍然牢牢占据着许多“企业家”空虚的头脑。
第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性普遍较差。自律性是反映一个组织道德水平的晴雨表,是组织良性发展的标志。由于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就导致了很多企业自律性比较差。综观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一般仅限于短期的捐助行为,许多企业还是在政府的政策、制度明确约束下才勉强为之。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在政策、制度约束之下不是回避承担,就是阳奉阴违的软钉子对抗,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