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构建新思路
公平、公正。建立规范、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时公布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激励企业提高信用等级,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二)完善相应惩罚、激励机制
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求融资平台提供的信息更加完善、全面,以提高平台中各参与主体的自觉性及促进其相互监督,使失信企业受到惩罚甚至令其退出融资平台,提高担保公司、资金供给方等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另外,资金的供资方借助融资信息平台更易于了解资金需求方的经营动态和中小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信用记录,提高了贷后监管效率,提升了资金按期回收的安全性,保证整个融资平台的顺畅运作。
(三)加快县域金融体系建设并扩大资金供给渠道
积极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信托公司,更能有效地运用地缘、人缘关系,能更好地掌握客户的背景信息,交易成本也相对较低。另外,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少、快、频”的特点,中小金融机构可充分利用决策环节少的优势,能提高融资效率,提高经营的灵活性。
发展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导与利用好民间资本,在县域内积极推进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的发展,扩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健全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规范风险投资基金,强化监管与行业自律。完善风险投资的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产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等机构,为其提供专业的服务,以降低其操作风险,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完善退出机制,一旦风险投资项目发展成熟,风险资本获得相应的回报后能够保证及时、顺利地退出,以投向其他风险投资项目,充分地、更大范围地发挥其功能。
(四)做好融资市场的对接机制
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作为金融市场中最基础、门槛最低的市场,主要是针对融资相对困难的数量众多的县域中小微企业。一旦这些企业中有发展壮大、具备了独立或直接融资的可能,应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进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这样,既促进了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市场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市场的有机对接,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又能有效地减轻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中资金供给压力,使更多的县域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
(五)加强县域中小微企业的治理建设
县域中小微企业要逐步脱离家族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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