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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因果报应思想与中国古代小说的道德教化主题

[作者:白艳玲 三、“中和”在古代各学派思想中的渗透[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载道,文道和一的文学观念。虽然,这些文学观念的提出只是针对于诗文等正统文学,而小说作为“旁门左道”几乎是被拍拒在文学之外的。小说在封建社会中,一向被视之为“小道”,清代王希廉云:“《南华经》曰:‘大言炎炎,小言詹詹’。仁义道德,羽翼经史,言之大者也;诗赋歌词,艺术稗官,言之小者也;言而至于小说,其小之尤小者乎?士君子上不能立德,次不能立功立言,以共垂不朽,而戋戋焉小说之是讲,不亦鄙且陋哉!”(《红楼梦批序》)尽管遭到如此贬斥,小说家们依然积极而自觉地拾起了撛氐罃的传统,迅速确立起小说的道德教化主题。而且,似乎由于底气不足,中国古代的小说家们更是寻找一切机会反复申述小说的教化功能,以求提高自己的地位。谷神子《博异志》序说:“习谶谈妖,其来甚久,非徒但资笑语,抑亦粗显箴规,或冀逆耳之辞,稍获周身之戒。”明代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说:“故夫天下之真奇,在未有不出于庸常者也。仁义礼智谓之常心,忠孝节烈谓之常行,善恶果报谓之常理,圣贤豪杰谓之常人,然常心不多保,常行不多得,常理不多显,常人不多见。则相与惊而道之,闻者或悲或叹或喜或愕。其善者知劝,而不善者亦有所惭恧悚惕,以共成风化之美。”清代静恬主人《金石缘序》更明确论到:“小说何为而作也?曰以劝善也,以惩恶也。夫书之足以劝惩者,莫过于经史,而义理艰深,反不若稗官野乘福善祸淫之理悉备,忠佞贞邪之报昭然,能使人触目惊心,如听晨钟,如闻因果,其于世道人心不为无补也。”将小说与经史并提,显然是有意提高小说的地位,而其对小说教化功能之强调亦可见一斑。另有《说呼全传》序说:“小说家千态万状,竞秀争奇,何止汗牛充栋。然必有关惩劝扶植纲常者,方可刊而行之。一切偷香窃玉之说,败俗伤风,辞虽工具,当付之左龙耳。”把“有关惩劝扶植纲常者”作为小说是否可以刊行的尺度,说明教化中心说在小说观念上的胜利。有一种说法,中国小说是政治、道德观念的一种文学载体。这虽有以偏盖全之嫌,但也不无道理。   儒家文化赋予了中国小说以道德教化主题,但在表现这一主题时,显然,仅靠儒家说教是无法圆满完成的。儒家说教只是劝人为善,至于为什么为善,或者说是善行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则语焉不详;只是劝人止恶,至于恶行给人带来什么坏处也述之不明。儒家讲人的道德动机是由于先天本有的善行,而扬善止恶也仅限于道德上的褒贬,既缺乏动力机制,又没有奖惩机制。因此,儒家的道德是缺乏可行性或者说是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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