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狂”作为美学范畴在中国古代作家论中的体现
无论哪一时期的“狂”,都或多或少地映射出文人对统治阶级和社会环境的不满以及两者间的矛盾冲突。一些才华横溢、志向高远的文人壮志难酬或仕途失意时,往往收敛起积极进取之心,在现实社会的罗网缝隙中以一种寄情山林、纵情酒色、肆意放任的方式来排遣烦恼、舒展身心。从竹林七贤到白居易、杜牧,再到柳永、关汉卿……尽管这些文人并不能完全摆脱个人与封建正统之间的矛盾对立,但他们把自己的思想心灵转向庙堂之外,要么林泉野逸、纵酒任诞,要么在歌舞声色中尽情放浪,通过风流游荡来解脱人生苦闷,并以此展示自我个性,寻找精神平衡。客观地说,放浪之“狂”是文人们调和矛盾、避世保身的一种手段。
柳永是一个典型例子。叶梦得《避暑录话》云:“(永)为举子时,狂游狭邪,善为歌词,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永为词,始行于世。”柳永一生沉湎于歌酒罗绮中,他这种“日与儇子纵游娼馆酒楼间,无复检约”的放荡行为,既有追求身心自由的个性意识,又有深奥屈折的韬晦倾向。柳永在“偶失龙头望”后将社会正统的人生价值观抛置脑后,而把自在无拘的秦楼楚馆作为人生归宿,甚至公然宣称“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离经叛道精神和反抗传统价值的超人胆量。在他看来,只有青楼放纵、歌酒享乐才是人生乐事,只有个性自由、心灵舒展才有生命价值。这种纵欲型的狂放,实际上是以极端的、趋于病态的生活方式去对抗封建正统观念及价值原则。
无论是寄情山林、耽于酒筵,还是纵情声色,这种“狂游狭邪”式的放浪生活,大都是文人在“狂者进取”而不得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新型人格模式和价值取向。“狂游狭邪”充满了对传统社会规范及价值观念的蔑视,是一种独特的“狂”现象。
文人的“病态之狂”、“进取之狂”和“放浪之狂”并不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气质行为,它们可以分别体现在不同的文人身上,也可以综合地表现在一个文人身上,苏东坡便是“进取之狂”与“放浪之狂”互相结合的典型。无论是“志极高而行不掩”的进取之狂,还是寄情林泉、纵情酒色、狂游狎邪的放浪之狂,归根到底,都是对礼教束缚、社会陈规的大胆突破,是文人对自我人生价值的充分肯定。
三、 传统文论中文人之“狂”的双重标准
古典文论中关于作家之狂的论述相当多,但褒贬各异。例如齐己诗曰“长吉才狂太白颠,二公文阵势横前”(《谢荆幕孙郎中见示〈乐府歌集〉二十八字》),把李贺、李白的颠狂风范与其作品气势联系起来,并把二人视为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