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逻辑重获哲学意义(1912-1916)
[1]本文依据了海德格尔的下列早期著述,它们是与当时的逻辑学有着重要关联的:“现代哲学中的实在性问题”(“Das Realit?tsproblem in der modern Philosophie”)(1912),“逻辑新探”(“Neuere Forschungen über Logic”)(1912),《对查理斯·森特罗尔的<康德与亚里士多德>的评论》(Review of ‘Charles Sentroul’s Kant und Aristoteles’)(1914),《心理主义中的判断理论》(Die Lehre vom Urteil im Psychologismus)(1914)和《邓·司各脱的范畴和意义理论》(1915, Die Kategorien- und Bedeutungslehre des Duns Scotus),最后这本著作附有1916年的一个结论《范畴问题》(“Das Kategorienproblem”)。在文中我是依据《早期著作》(Frühe Schriften)(《[海德格尔]全集》1卷)中的页码来引用这些作品的。所有的引文都是我翻译的,但参考了先前已有的译文。
[2]这是“现代主义/反现代主义”的争论系统地进行之处,而且对于新经院主义的这样一个策略,即表明“现代”思想家及其争论的问题(包括现代科学)都能被纳入经院主义的框架中去的策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策略被教皇通谕aeterni patris(1879)官方化。因此,沃尔夫-迪特尔·古道普(Wolf-Dieter Gudopp)在其《青年海德格尔》(Frankfurt: Verlag Marxistische Bl?tter, 1983,21)中,看到在海德格尔的早期著作中有一种关键性的新经院主义式的“反现代主义”。但是在对海德格尔早期的社会环境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审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