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逻辑重获哲学意义(1912-1916)
及的只是拉斯克所谓的对象质料(LP,122页);人们只是“生活”于意义领域之中,却没有 “认识到”它本身(LP,191页以下)。但是“如果我们作为逻辑学家把现存对象刻画为意义”,那么在对暗中使我们的一阶(first-order)认知性把握得以可能的东西进行反思的过程中,我们就已经将注意力转向了范畴形式本身(LP,123页)。依据对存在/有效性的区分的理解,我们把握了作为形式的范畴,所以在先验逻辑中我们能“认知”作为意义的对象。15
海德格尔明确地采用了拉斯克的范畴形式概念,他指出,“在亚里士多德哲学和先验哲学中,形式概念都起着同样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它并不总是“清晰地和特别是毫无歧义地被理解”(《全集》1卷223页)。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形式具有“作为心理的、物理的和形而上学的实在的构造原则这样的形而上学意义”,也即是说它是一种形而上学实体。但是如果形式是一种实体,而且如果它被认为是将实体构造为实体的东西,那么就会有一种无限倒退(《全集》1卷221页)。康德在逻辑的东西的领域内将形式概念抬到了权能这样的决定性位置上(《全集》1卷223页),但是他没有决定性地摆脱心理主义。16而对拉斯克来说,范畴形式只有“有效 ”的特征,而且由于有效总是对某物有效(Hin-gelten),所以形式在本质上就与特定的质料关联在一起。因此,说形式能够独立存在(亚里士多德)或者通过思维能被赋予质料(康德)是不可想象的。而且,如果存在着诸多的形式(有一张范畴“表”),那么区分的原则必然在于质料本身。由拉斯克的这一“对形式的质料决定”(material determination of form)原则可知,范畴的“发现”,如海德格尔所要求的那样,将是一件经验现象学的事情(LP,63页)。
质料决定原则意味着不能以黑格尔的方式将对象扬弃到(逻辑的)概念里去,即使是在黑格尔主义化的新康德主义的无限上升中也不行。但是如果形式不是对象的一个现成的组成成分,例如就像一棵树的枝杈或基因(DNA)是它的组成成分一样,那么它的“有效”如何被理解呢?拉斯克回答说,形式“只是一种与质料相关的、特定的、客观的意蕴关联(Bewandtnis)”(LP,69页),只是质料自身内所固有的某种秩序。17它是一个“澄明的契机”(moment of c
海德格尔明确地采用了拉斯克的范畴形式概念,他指出,“在亚里士多德哲学和先验哲学中,形式概念都起着同样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它并不总是“清晰地和特别是毫无歧义地被理解”(《全集》1卷223页)。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形式具有“作为心理的、物理的和形而上学的实在的构造原则这样的形而上学意义”,也即是说它是一种形而上学实体。但是如果形式是一种实体,而且如果它被认为是将实体构造为实体的东西,那么就会有一种无限倒退(《全集》1卷221页)。康德在逻辑的东西的领域内将形式概念抬到了权能这样的决定性位置上(《全集》1卷223页),但是他没有决定性地摆脱心理主义。16而对拉斯克来说,范畴形式只有“有效 ”的特征,而且由于有效总是对某物有效(Hin-gelten),所以形式在本质上就与特定的质料关联在一起。因此,说形式能够独立存在(亚里士多德)或者通过思维能被赋予质料(康德)是不可想象的。而且,如果存在着诸多的形式(有一张范畴“表”),那么区分的原则必然在于质料本身。由拉斯克的这一“对形式的质料决定”(material determination of form)原则可知,范畴的“发现”,如海德格尔所要求的那样,将是一件经验现象学的事情(LP,63页)。
质料决定原则意味着不能以黑格尔的方式将对象扬弃到(逻辑的)概念里去,即使是在黑格尔主义化的新康德主义的无限上升中也不行。但是如果形式不是对象的一个现成的组成成分,例如就像一棵树的枝杈或基因(DNA)是它的组成成分一样,那么它的“有效”如何被理解呢?拉斯克回答说,形式“只是一种与质料相关的、特定的、客观的意蕴关联(Bewandtnis)”(LP,69页),只是质料自身内所固有的某种秩序。17它是一个“澄明的契机”(moment of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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