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历史的信仰逻辑
在,家就是那种维系家人感情的场所、力量,使家人具有共同的血缘渊源、血缘神性。在共时性意义上,共同的血缘流传,不再使家人间存在任何间隔,没有间隔的家人呈现出和的哲学,个人追求无心、清明心、诚的内在修养,是家人间背靠的日本历史正义逻辑的当然要求;在历时性意义上,家父长继承制保证血缘流传非间断的神圣性、家长对于家人持存的唯一性。这对应于日本历史以过去为现在之源的时间逻辑。家人与家人之间、小家族与大家族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无不在各自的界域面对共同的历史信仰共在。
注:
“1890年10月,井上哲次郎结束了大约七年的留学生涯回国,就任东京帝大文科大学教授。他依靠文相芳川显正写成对教育敕语的解说,作为《敕语衍义》(1891年9月)刊行。在这本书里,他教导说:敕语的主旨是“修练孝悌忠信之德行、培养共同爱国之义心”,这“最适合于统一民心”(《增订敕语衍义》被收入《教育敕语相关资料》第一集,页460)。他在正文中,——解释敕语的语句,从中可见的逻辑是所谓的家族国家论。
我日本国自古以来就形成了家族制,国既是家的扩大,家乃是国的缩小。正如在家中家长为家之主一样,在国中国君乃国之主。家长对于家而言、国君对于国而言,其关系没有相异之处。因此,作为未成年人,在家要服从家长,在国要以其服从家长之心来服从国君,即将孝扩充便应当直接构成忠的内容。忠、孝,其名异其实一矣(页513)。
他不但这样类比地把君臣关系理解为家长与子弟的自然关系,而且依据有机体论做了补充。
盖君主譬如人之大脑、臣民如人之四肢百体。若四肢百体中有不随心意而动的时候,这正如人半身不遂、全身也就无法为此而发挥作用(页511)。
这样,他所说的“统一民心”、:共同爱国“的意思,就是如同下面的东西。
我国之所以能够巩固、一兆一心,乃是因为遵从天皇陛下的命令的结果,正如四肢迅速遵从精神之所向而动,毫无滞碍。原来,国家为一个个体,应当以唯一的信条贯穿其中,绝不能让民心四分五裂。……若其臣民全都整合一心、成为一体,并且服从主君,主君也以一个信条统一、团结臣民,此时,国家的基础乃在其中,它才得以巩固,……(页467)。”( 土肥昭夫,“近代天皇制与基督教——从颁布帝国宪法到中日甲午战争”。)
Tags:
上一篇:因果关系与逻辑推理下一篇:让逻辑重获哲学意义(1912-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