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机遇与挑战
综上,新媒体时代,网络媒体给舆论监督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使其突破传统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不足,使舆论监督发挥了更有效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在迎接机遇时,新媒体也给舆论监督带来了挑战。
1、“网络暴力”——侵害他人权利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利用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低成本与低风险优势,非理性地向他人进行集体性的大规模舆论攻击,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⑦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所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⑧可见,由于网络媒体有目的地议程设置以及网络舆论的快速形成,导致人宁可相信谎言,也不相信真相。
2、“媒介审判”——影响司法公正
“媒介审判”在传统媒体时代就存在,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由于网络媒体的影响力,这一现象更为严重。较为典型的应该是温岭女教师虐童事件。女教师颜艳红虐童照片一经在网络上曝光,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公众纷纷谴责女教师的恶劣行为,随后温岭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将其逮捕。可以说警方对其的刑拘,在一定程度上是迫于舆论压力,因为我国法律对“虐待儿童”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做出审判,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的结论,这不仅干预了法院的审判权,也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利”。⑨虽然其行为让人痛恨,但是,在法制社会凡事都应以法律为准绳,这一点是不容侵犯的。
3、“网络推手”——干扰真正的民意
“所谓网络推手,就是以网络营销为目的,利用网络信息传播和大众心理,使用互联网的各种传播工具,以事件策划和舆论引导让受众知晓、关注特定信息的人”⑩舆论如果是真实民意的表现,那么它对社会的影响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舆论是由网络推手造成,那么,其代表的就不是民意,而是某个集团或团体的利益。网络世界中鱼龙混杂,网民的辨识能力有限,如果网络推手潜伏在舆论的浪潮中,那么它对真实舆论的形成以及事件的正常发展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克服新媒体的缺陷和不足,在舆论监督中使其正面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是研究者应更加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①④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2、118
②周甲禄:《舆论监督权》,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25-26
③王美芳:《舆论监督与社会正义》,武汉大学出版社,280
⑤匡文波,《新媒体概念辨析》,《国际新闻界》,2008(6):66
⑥《2012年第一季度中国热点舆情报告》,http://f.unn.people.com.cn/
201205/4-a14023.html
⑦陈哲,《中国网络群体时代下的网络暴力》,《知识经济》,2009(6):69
⑧古斯塔夫·勒庞 著,冯克利 译:《乌合之众:大众传播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2
⑨魏永征:《新闻传播法规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09
⑩王佳丽,《“网络推手”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中国商界》,2010(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