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对社会主义发展与平等的实践探索
主义经济。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党和国家围绕发展和平等的基本目标和核心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发展和保证人民平等地享受经济政治权利,二者相互促进、辩证发展中极大地推进社会主义、取得了人民利益的最大化。从新中国一穷二白的经济水平到70年代末,人民的政治经济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独立的、比较完整的门类齐全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形成,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是中国人民付出极大努力的创造性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基础和积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发展与平等的实践探索
在新中国对社会主义发展和平等初步探索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历程充分体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平等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改革开放我国社會主义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贯彻以发展为主线、以发展促进平等,发展与平等相互促进,时有侧重,辩证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 (一)坚持发展是第一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依然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思考的重大理论和政治课题。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发展和平等在改革开放时代的历史阐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一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发展是不变的逻辑。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承继党的八大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大大發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建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逻辑:对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判断决定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决定了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决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决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逻辑。
邓小平强调:“我们从80年代的第一年开始,就必须一天也不耽误,专心致志地、聚精会神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改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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