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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哲学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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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命自然矛盾第三构图 
人的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自我提高,人的本质力量水平、人的组织性、主体性与对象性活动水平、人类生产力水平和人化自然的外在组织性水平不断提高,人的本质力量对自然的统治作用越来越大,而自然作用对人的统治作用越来越小,人类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按照自我完善性目的支配着人、人的活动、生产力、人化自然、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生产方式、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形态、人的意识、人的现实、人的自由、人的个性、人的文化和人的需要,支配着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而自我否定性规律对其的支配程度越来越小,这样,使人类不断进步。当人的高度自我完善性、人的本质力量、人的组织性、主体性与对象性活动、人的主体性存在与对象性存在、人类生产力、人化自然、人化人与人关系和人化物质信息在绝对值和水平上都增长为极大值,人的本质力量绝对统治、支配了自然,人类把活动所达到的自然空间都全部并高度组织化了,自在的自然远离了人,其对人的影响即自然作用对人的统治作用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这时,自然对人的统治,自然与人的对立、非和谐不复存在了,人对人的统治、人与人的对立、非和谐也不复存在了,人对自然的异化作用和自然对人的异化作用也不复存在了。人在支配自然的同时,支配了人类社会本身;人与自然取得了和谐,人与人也取得了和谐;人在自然界取得了自由,人在社会也取得了自由;人成为自然的主人,同时也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人由对立性的人变为和谐性的人。这时,人类从自然对人的统治和人对人的统治中彻底解放出来,人类解放事业完成了她的最后使命。人的本质在人的生物体、自然界、人与人关系和物质信息中得到完全的、高度的实现,人性也得到完全的、高度的实现,人作为本质的人、和谐的人、无限多样性的人、个性的人、自由的人而存在着。人的本质只有在生命自然对立统一关系中才能实现,而人性只有在人的本质完全实现以后才能完全实现。这样,人化自然成为人的附庸,成为人的组成部分。生命自然矛盾第二构图:“人——人化自然——自然”演化为生命自然矛盾第三构图:“人——高度人化自然”。自然被生命同化了,生命自然矛盾在生命的基础上实现了第二次高度大统一。高度自我完善性世界、高度自组织性世界、高度和谐性世界、高度自我调节性世界、高度无限多样性世界、高度个性世界、高度自由世界、高度人性世界、人类大同世界、人类理想世界、共产主义世界来到了。 
四、生命进化生殖死亡 

生命是在同化异化特殊化学运动形态的、自我完善性化学运动性质的生命界化学运动中,按照自我完善性根本运动规律和根本存在性质生成、运动、变化、转化、存在的,具有自组织性结构、自组织性机能和自我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的以大分子有机物蛋白质为代表的有机物化学物质系统。 
自然是在非同化异化一般化学运动形态的、自我否定性化学运动性质的自然界化学运动中,按照自我否定性根本运动规律和根本存在性质生成、运动、变化、转化、存在的,具有非组织性结构、非组织性机能和异己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的无机物化学物质。 
物质世界一切化学变化,都分为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形态的、自我完善性化学运动性质的生命界化学运动和非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形态的、自我否定性化学运动性质的自然界化学运动两种根本化学运动形式;一切物质存在形式,都分为生命界化学运动的生成物质即具有自我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的有机的生命界物质和自然界化学运动的生成物质即具有异己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的无机的自然界物质两种根本存在形式。任何物质——包括某些无机物(水和某些无机盐)——只要一进入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就以生命界物质的面目出现;任何物质——包括有机物——只要未进入或脱离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就会表现或转化为非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形态、自我否定性化学运动性质和异己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就会表现或最终转化为自然界物质。被冷冻的动植物尸体,动植物有机体转化的石油、煤,人工合成的塑料,巳脱离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并巳转变为非同化异化化学运动,或不能进入或根本不具有同化异化化学运动,所以,虽然是有机物,但不具有自我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虽然化学分解缓慢,或暂时停止分解,但最终将分解为无机物,所以,它们不具有生命形态。从动植物身上分离出一块碎片,在由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向非同化异化化学运动转化完成之前,具有生命性质,一旦转变为非同化异化化学运动,有机物将分解为无机物,生命就转化为自然。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形态,自我完善性化学运动性质,自我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与非同化异化化学运动形态,自我否定性化学运动性质,异己存在形式化学存在状态,是衡量生命与自然的根本标准。根据生命定义和自然定义,可以衡量和解释具体物质是生命形态还是自然形态。 
以自然选择学说为基础的达尔文进化论用外界原因、外在关系——自然对生物变异的选择作用即生物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生物间的生存竞争即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来解释生物的进化。自然选择学说是外因论,它未能说明生物进化和生物变异的动力、机理、内在原因。所以,自然选择学说不能为生物进化机制作出理论上的完全说明,它不能构成生物进化论的坚实理论基础。 
生物进化动力是由生命本质即生命本身性质、生命自身原因决定的。自我完善性绝对自我增长,生命自然完善性水平绝对自我提高,使生物绝对自我进化。生命绝对自我完善,绝对自我进化,生物进化的实质是生命的绝对自我完善。生命自我完善性运动是生物进化的过程。自我完善性暨自身规定性——绝对自我增长性是生物进化的动力。生命自我完善性本质是生物进化的内在动因,并使生物进化表现出一种正方向性、不可逆性、不可中断性、自我加速性。不能到生命之外去寻找生物进化的动力。 
生物进化是生物依据生命本质,依据生命自主性、自组织性本性通过变异主动适应自然,与自然保持协调关系的绝对自我完善,绝对自我发展的过程,是生命自然矛盾运动的过程,是对立着的生命与自然交互作用的过程。变异是生物进化的形式,适应作用是生物进化的表现形式,自然选择作用是适应作用的表现形式,是生物进化和变异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自然对生命的外在影响。生命本质决定生物进化和生物变异,生命本质、生物进化、生物变异及自然作用产生适应作用,即生命主动适应自然,而适应自然与不适应自然的结果一起表现为自然选择作用,即生命本质、生物进化、生物变异、适应作用及自然作用产生自然选择作用。生物进化、生物变异与适应作用是生命自主的过程,而自然选择作用是自然被动的过程。生命本质、生物进化、生物变异与适应作用是第一性的,而自然选择作用是第二性的,自然选择作用是生命本质、生物进化、生物变异、适应作用与自然作用的派生作用。 
在生命自然矛盾运动中,生命本质与自然本质、生命作用与自然作用及其两者的相互作用,两者的力量对比和彼此消长规定了生物进化的动力、内容、形式、方向、路线和速度。生物进化动力是生命自我完善性本质;其内容是生物在自组织性结构、自组织性机能和自组织性形态上的绝对自我完善;其形式是生物变 异;其方向是正方向性;其路线,由于生命自我完善性统一性和生命作用与自然作用的不同力量对比及这个力量对比的不断变化,表现为统一多路线性和波动曲线性,即呈树系状;其速度是自我加速性。 
生命自我完善性水平的绝对自我提高和不可中断性,必然由最低层次自我完善性水平向最高层次自我完善性水平进化,产生自最低层次水平至最高层次水平自我完善性水平层次结构连续体。这样,依次进化出分子水平、细胞水平、组织水平、器官水平、系统水平、神经系统水平、中枢神经系统水平等不同层次水平的自我完善性,最后,进化产生了迄今为止物质世界自我完善性层次水平最高并绝对自我提高的物质——人的大脑。所以,生命自我完善性水平提高和人的进化,主要表现为最高自我完善性层次水平,即人的大脑高度自我完善性层次水平的提高,表现为人的大脑高度自组织性结构、机能和形态水平的提高,这又表现为人的自组织性活动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外部世界在前所未有的更高水平上组织化。人的大脑是人的高度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自我提高的生长点,人的大脑也必然呈现为自较高层次水平至最高层次水平自我完善性水平连续层次结构。所以,人的进化主要表现为人的大脑的进化,最主要表现为大脑最高级部分——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的进化,而人的非大脑的生物体的生理进化在人的进化和生存中已退居次要地位。 
物质绝对存在,绝对运动,绝对变化,绝对转化,绝对转变。物质统一性必然表现为生命自然统一性,表现为生命自然绝对互相转化性。自我否定性是自我完善性不完全的、不完备的、不完善的形式,自我完善性本身包含自我否定性因素。所以,生命必然由自我完善性转化为它的对立面——自我否定性,使生命走向死亡。死亡是生命过程的中断,是对生命自我完善性绝对自我增长性、不可中断性、不可逆性的直接否定。自我完善性自身规定性即绝对自我增长性、不可中断性、不可逆性、自我复制性决定了生命具有生殖机能。生命通过特有的生殖机能,使自我完善性及其绝对自我增长性、不可中断性、不可逆性在子代身上得到实现。在生殖过程中,生命通过蛋白质分子结构自组织性的特定代表核酸把自身自组织性信息遗传给子代,使生命自我完善性和自组织性既有水平连续地、不可逆地发展下去。所谓“遗传信息”,即“遗传组织信息”。核酸是蛋白质分子结构自组织性的特定代表,所以,它必然和只能与蛋白质分子一样,本身也是一种大分子有机物。在原生质大分子中,蛋白质是生命的物质承当物,而核酸仅仅是蛋白质分子结构自组织性的特定代表。蛋白质存在是生命过程本身,而核酸仅仅对生命过程起调控作用。有蛋白质可能有生命,无蛋白质则必然无生命。生殖机能是自我完善性绝对自我增长性、不可中断性、不可逆性、自我复制性的直接表现形式,是自我完善性特殊的、无限多样性的表现形式之一,是自我完善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一切生命形式特有的和必须具备的机能。是否具有生殖机能,是区分生命和自然的根本标准之一。 
因为生命是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提高的过程,而死亡是对生命的否定,所以,死亡是生命的逆过程,所以,死亡是生命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降低的过程;因为生命是不可逆、不可中断的过程,所以,死亡也是不可逆、不可中断的过程;所以,生命只有一次,死亡也只有一次。不可中断性决定了在没有外源更高水平生命自我完善性作用或压倒性、毁灭性自然自我否定性作用时,无论是生命还是死亡,都不能使自我完善性水平跳跃式提高或下降。自我完善性绝对自我增长性、不可逆性、不可中断性以及死亡必然性,从理论上解释了生命只有一次,死亡也只有一次即生命不可死而复生等经验事实。长生不老、灵魂不死、精神不灭和死而复活只存在于人的想象中和神话里,它是对自我完善性及其不可中断性的曲折反映。 
生命是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提高的过程,它表现为人的发育和生长过程,表现为人由受精卵、胚胎、婴儿发育生长进入青春期,达到人的生理水平的巅峰状态。尔后,生命中自我否定性因素逐渐增强,自我完善性因素逐渐减弱,前者逐渐逼近后者,人的发育阶段结束,人的生长在一定程度上停止,人的生理水平开始下降,人开始走向衰老和死亡。 
死亡是生命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降低的过程,即死亡具有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下降过程性。它表现为自我完善性由最高水平逐次连续下降为零并直至为负,即表现为自我否定性水平的过程。人的死亡首先表现为人的自我完善性水平最高物质——大脑皮层神经细胞机能丧失和死亡,然后依次表现为神经系统、系统、器官、组织机能的丧失,最后表现为自我完善性水平最低物质即有机体普通细胞机能丧失和死亡并分解为无机物。死亡的前奏阶段即前死亡阶段是大脑皮层神经细胞机能的丧失,而大脑皮层神经细胞并未死亡分解。前死亡阶段是可逆的,是生命与死亡的过渡阶段和形式,如“植物人”。当人的最高自我完善性水平一旦降低,即人的大脑皮层神经细胞一旦大量死亡,人的死亡绝对过程就不可逆转。所以,大脑皮层神经细胞死亡是人的死亡的根本依据。 
人是自我完善性水平最高的生命形式,所以,人的死亡最典型地表现了死亡的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下降过程性。自我完善性水平最高物质——人的大脑皮层神经细胞一旦大量死亡,人就立即地、绝对地、不可逆地进入死亡过程。低等生物——植物、低等动物自我完善性水平、自组织性水平低下,它未进化、分化出明显高低不同层次的自我完善性水平,即生物体各个不同部分自我完善性水平差距非常小,所以,当生物体任何一部分被毁坏,不能使生物整体自我完善性水平明显下降,即不能或不能立即使生物死亡。而有些最低等生物被毁坏分解为几个部分 ,甚至成为碎沫,但由于各个部分自我完善性水平相等,其自我完善性水平并没有下降,所以,每个部分都能作为独立的生命存在。低等生物不能明显地表现出死亡的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下降过程性。 

五、生命自然矛盾的宇宙论意义 

宇宙即总的物质存在,所有的物质存在,无限的物质存在。它包括无限多样的物质运动形式、物质结构形式、物质机能形式、物质形态和物质存在形式,包括无限多样的物质变化形式和物质转化形式;在时间上,既包括无限的过去,包括现在,也包括无限的未来;在空间上,既包括无限大的宇观世界,包括宏观世界,也包括无限小的微观世界;它既包括物理运动形式,又包括化学运动形式,既包括自然物质存在形式,也包括生命物质存在形式。宇宙论即物质存在的总过程,总状态,总规律。所以,宇宙论首先是一种哲学宇宙论,宇宙论在本质上是高度统一性的,高度普遍性的。 
以一定形式存在的物质不但运动着变化着,而且还在此基础上生成、转化、发展、联系着。化学转化是生成新物质的根本变化,是比机械位移基础上的物理运动,物理变化更重要的变化。化学意义上的自然即与生命相对意义上的自然、生命、具有生命的人、人的本质、人的主体性与对象性、人的活动、人的活动基础上的人的存在、人的意识、人的现实、人的自由、人的个性、人的文化、人的需要、人的世界,乃至方法论、认识论、宇宙论,都是化学世界的现象,都是一种广义化学存在。它们的意义是由化学存在决定的,物理世界对此无能为力。宇宙是人认识、实践的宇宙,是我们的宇宙;宇宙论是人认识的宇宙论,是从事活动的人的宇宙论,是包括人在内的宇宙论。所以,化学存在比物理存在在物质的生成、转化、发展、联系中具有更加重要的方法论、认识论和宇宙论意义,即化学宇宙论与物理宇宙论相比,对于人的存在、人的活动、人的自由,人的世界,对于方法论和认识论,具有更大的意义。在化学存在、化学运动、化学演化基础上产生的生命自然本质理论、生命自然矛盾宇宙论为人类提供了新的、更加广阔的认识世界的视角,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的、更加强有力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工具。物质化学存在决定生命和自然的本质,生命和自然的本质分别决定生命和自然的根本运动规律和根本存在性质,决定生命自然矛盾,决定生命自然关系,决定生命本质的特殊的高级生命形式——人的本质,决定了人的本质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实现的形式——人的活动,决定生命自然关系的特殊的高级形式——人与自然关系和受其制约的人与人关系。所以,认识物质的化学存在,认识生命自然本质,认识生命自然矛盾,认识生命自然关系,认识人的本质和人的活动,认识人与自然矛盾和人与人矛盾,认识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宇宙论和人学意义。这将使人们完成由物理决定论、机械决定论、严格决定论即自然单因素决定论向化学决定论、有机决定论即生命自然双因素决定论,由机械方法论向有机方法论即自组织性方法论,由物理宇宙论、机械宇宙论、自然宇宙论向化学宇宙论、有机宇宙论、生命自然矛盾宇宙论的转变,将形成生命自然统一的物质世界图景。这将是人类认识的一次突破,一次革命。 
物质具有生命和自然两种存在形式。生命和自然的本质分别决定了生命界物质和自然界物质的生成、运动、变化、转化、发展和存在,分别决定了其存在性质形式与状态,即分别决定了其根本运动规律和根本存在性质,能够分别统摄和解释一切生命现象和自然现象。在生命自然本质基础上产生的生命自然矛盾,是物质世界基本矛盾之一。生命自然矛盾及其演化即生命运动与自然运动的合力构成了自然界、生物界、人类社会即物质世界统一的,交互作用的,而非二元的发展史,决定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物质世界新的完整的基本图景。生命自然矛盾理论是我们的世界生成、运动、变易、发展、联系的基本宇宙法则,根本理论框架。生命自然矛盾演化过程,即宇宙大化过程。生命自然矛盾理论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宇宙论。 
只有认识物质,才能认识自然,只有认识自然,才能认识生命,只有认识生命,才能认识人。即要想认识人,必须认识生命,要想认识生命,必须认识自然,要想认识自然,必须认识物质。而认识是人的认识,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客体世界的认识。认识了人,又能在更高的水平上认识生命、自然和物质。在物质自然生命人认识链中,生命和自然的本质,是尚未解决的问题。认识了生命和自然的本质问题,将有助于其它问题的解决,其它问题认识上的止步不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命和自然本质空白造成的。只有认识生命和自然的本质,才能认识生命自然关系,才能认识人的本质、人的活动及其产物——人和人的世界,才能认识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即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即主客体关系,如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需要关系、审美关系等等关系,才能建立生命自然矛盾理论框架,建立生命自然矛盾宇宙论,建立生命自然即物质世界统一的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和宇宙论。要想深入地、更好地认识客体世界,必须认识生命和自然的本质,必须认识生命自然关系,必须认识生命自然矛盾宇宙论,必须认识认识和实践的主体,必须认识意义世界的承当者,即必须认识人本身。 
物质具有生命和自然两种存在形式。在世界是物质的大前提下,生命是什么,自然是什么,生命和自然的关系是什么,是哲学上一切问题的原始出发点。揭开了生命和自然的奥秘,并在生命自然矛盾理论框架下,将有助于我们从新认识生命生殖死亡机理、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力量、人的主体性和对象性、人的活动(认识活动、实践活动)、人的本质的实现、人的需要、人的异化、人的自由、人的解放、人性、伦理、道德及三者的关系、性善论与性恶性的关系、人性与阶级性的关系、理性的本质、美的本质、宗教的本质、生物进化动力、社会历史发展动力、人类生产力内在发展动力、人类认识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动力、自然界规律与生物界规律的关系、生物界规律与人类社会规律的关系、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关系、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关系、整体论与还原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等生命界和自然界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将深化我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将是人类认识的一次突破,将改变我们认识中的物质世界的基本图景。生命自然矛盾理论具有普遍的宇宙论意义。 
世界是决定论的吗?在自然界规律之外有没有与之相左、与之抗衡的东西?如果没有,那么这样的世界就是一个严格决定论的、机械决定论的、没有生命、没有人、敌视人的世界,而非我们的世界。这是一个只有统一,没有对立,没有矛盾的世界。如果在其之外,有与之对立的、不可调和、不可统一的规律,那么,这样的世界就是一个分裂的、二元的世界。这是一个只有对立,没有统一的世界。在自然界之外有 一个生命世界、人的世界与之对立、抗衡。在生命自然矛盾框架内,自我否定性与自我完善性既对立又统一,前者产生后者,后者具有绝对自我增长性和自组织性,后者又是前者的高级形式。这样,产生了生命与自然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产生了有机决定论的极其丰富的内容,产生了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 
从生命自然矛盾理论框架看问题,机械决定论是自然单因素决定论,而有机决定论是生命自然双因素决定论。生命和自然既对立又统一,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多姿多彩的现实世界。 

六、生命自然矛盾的东西方文化意义 

生命自然本质、生命自然关系、生命自然矛盾是哲学上的重要问题。对它的不同体认,产生了人类文化的两大根本形态——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 
生命与自然既对立又统一。东方文化倾向于认同生命,认同生命与自然的统一;西方文化倾向于认同自然,认同生命与自然的对立。这一差异是东西方文化的根本差异,它决定了东西方文化的其它差异,决定了东西方文化的不同风貌,产生了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分野。 
东方文化或者说中国传统文化认同生命自我完善性,认同自我完善性与自我否定性的统一性,即认同广义自我完善性,产生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倾向。天既是形而下的气,又是形而上的理;既是自然之天,又是超越于自然、生命和人之上的道、天理。这种统摄主宰包容万物万理的天,既是物质的,是一种宇宙本体,又是精神的,是广义自我完善性的义理之天,是一种绝对性、普遍性、统一性、超越性的宇宙本原,宇宙精神。 
天理统摄万物万理,万物万理内在地统一于天理精神之中。天理即广义自我完善性本身就是一个超越性、统一性概念。一个人在心里认识了形而上的宇宙本原、宇宙精神——天理,即实现了超越。中国人走的是一条内在生命自我超越之路。 
中国传统文化是对生命、对生命自然统一、对广义自我完善性的认识,是一种生命哲学、生命文化、统一性文化、综合性文化、伦理性文化。中国生命文化表现出统一性(大一统)、不可中断性(连绵性)、生命伦理性(宗法血缘性)、内在生命自我超越性(内敛性)的特点。 
西方文化认同自然自我否定性,认同自我否定性与自我完善性的对立性,产生了天人之分、天人对立、主客二分、主客对立的思想倾向,是一种自然哲学,自然文化。自然、自我否定性是生命、人之外的物质低级存在形式,低级存在性质,不是一种统一性文化,而是对立性文化,差别性文化,分析性文化。对自我否定性的认同,认为人性是恶的,产生了基督教的原罪观念,是一种罪感文化。对立性的个体的人只有在物质活动中认识、改造、征服外在对立的客观自然才能生存,才能实现与外在自然世界的统一⑨。西方文化走的是一条外在自然超越之路。 
在生命自然矛盾第二构图中,社会调节作用有生命社会调节和自然社会调节两种互相对立,又互相渗透,互相补充的调节力量。社会调节形式主要表现为:“生命-人-人性-伦理-经济(生产力、生产关系)-道德-政治-法律-恶-暴力-阶级斗争-革命-战争-自然”。其中,离生命越近,生命社会调节作用越大,调节作用内在性越强,强制性越弱,破坏性越小,调节作用越温和;离自然越近,自然社会调节作用越大,调节作用外在性越强,强制性越强,破坏性越大,调节作用越强烈。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生命文化,所以,它主要表现为生命伦理内在自我非强制性温和社会调节作用;西方文化是一种自然文化,所以,它主要表现为自然法律外在强制性强烈社会调节作用。 
经济即人把自然乃至整个对象世界人化从而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能力、过程与结果。经济首先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然后才表现为人与人关系,而且在整个生命自然矛盾第二构图中,这种人与人关系是由人与自然关系决定的。在经济基础之上产生了道德、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经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具体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与自然作用的现实力量对比。人的本质力量与自然作用现实力量对比的改变即经济、经济基础的改变,决定了上层建筑的相应改变。西方自然法律社会调节,实质是“经济-道德-政治-法律-恶-暴力-阶级斗争-革命-战争”调节,即强烈的经济-政治-革命调节方式。这种调节方式注重经济发展,注重物质利益,注重物质财富增值,注重外在社会约束,注重法律,注重自然科学,注重阶级对立,注重暴力革命,孕育出工业文明,政党政治,世界大战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革命。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内在自我非强制性社会调节是温和的非经济-政治-革命调节方式。这种调节方式重视生命价值,重视伦理价值,重视内在社会约束,重视个人道德自觉,重视和谐稳定,轻视经济发展,轻视物质利益,即所谓的重义轻利,具有强烈深沉的生命意识和历史意识(历史意识实质上是生命意识)。 
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强大,在宗法制(代表生命伦理社会调节)和等级制(代表自然社会调节)的基础上产生了集哲学(生命哲学)、伦理(生命伦理)、美学、经济、政治(伦理化了的政治)、法律(伦理化了的法律)于一身的礼教。中国传统社会是礼、礼制、礼教社会。中国社会、中国学术思想、中国文化精神的共同特征是礼、礼制、礼教。礼、礼制、礼教覆盖、渗透着中国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所有方面。礼、礼制、礼教的实质是生命文化、生命伦理、生命伦理社会调节。生命文化、生命伦理、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产生了最具中国文化特色的、独有的、普遍的社会现实——礼、礼制、礼教。礼、礼制、礼教是形而上的、形式化的,同时又是具体化的生命伦理的现实表现形式,是抽象与具体、本质与形式的统一体,是中国传统社会生命文化、生命伦理、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是中国文化基因的最直接、最集中、最鲜明、最独特的表现形式,礼、礼制、礼教隐藏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社会的所有秘密。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和生命伦理文化异常发达,而自然法律社会调节作用弱小,法学不发达,所以,中国传统社会生命社会调节作用表现为以伦理调节为代表的生命伦理社会调节。西方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相对弱小,伦理文化相对不发达,而自然法律社会调节作用强大,有发达的法哲学,完备繁复的法律和组织严密的司法制度与司法机构,法学文化异常发达,所以,西方自然社会调节作用表现为以法律调节为代表的自然法律社会调节。在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不但调节着家庭婚姻和血缘关系,而且还有力地调节着社会关系和国家政治生活。社会关系、政治关系是宗法血缘生命伦理关系的直接放大,政治伦理化了,而法律注重生命伦理关系,主要调节人与人关系,带有浓重的伦理色彩,即所谓的天理国法人情,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伦理化了。与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适成鲜明对照,西方社会伦理表现为带有自然主义倾向的个人主义伦理观,主要呈现为自然伦理,经济伦理,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生命伦理自然化了,而法律强制调节着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它不但调节着人与人关系(家庭婚姻和血缘关系、社会关系、政治关系),而且还有力地调节着人与自然关系,即西方社会法律注重人的经济关系,财产关系。 
中国生命伦理调节社会有意识或无意识、自觉或不自觉地极度强化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同时极度排斥自然社会调节作用,无视其存在,但自然社会调节作用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必然地、顽强地表现着自己。生命伦理非经济社会调节方式使人对自然的统治作用小,使自然对人和人对人的统治作用大,使人的活动的对象性水平低,从而使人的活动的自主性水平低,使社会生产力发展迟缓,由此产生了贯穿传统社会始终的自然社会调节形式——专制统治,产生了生命伦理与专制如此对立又如此奇妙的结合,即忠孝观念,三纲五常观念,即所谓的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强制性专制调节是对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非强制性非自然法律社会调节及生产力低下的代偿。专制强,则法律弱;反之,法律强,则专制弱。那么,每当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为单因素调节作用,作为温和的非强制性调节作用发挥到极限,必然走向衰微,它对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的排斥、抑制作用减小,而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由弱变强,使社会趋向无序,混乱,或以及自然作用异常强大,即所谓的天灾人祸,这种生命非经济-政治-革命社会调节方式的有限性无法维持社会机体存在,无法维持人的基本生存,也无法使社会自我更新,自我革命时,则自然外在社会调节作用取生命伦理内在社会调节作用而代之,产生了每隔一定历史时期的不绝于史的大规模的席卷全国的农民起义战争和改朝换代,即所谓的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长时期束缚、压抑自然社会调节作用所聚积起来的能量,长时期专制统治、压迫所聚积起来的反抗能量,象火山一样急促地、剧烈地、非常态地爆发了。这种急骤的、外在的自然社会调节作用以社会生产力的破坏,以社会机体的破坏为代价。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对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的束缚、压抑作用越大,专制统治、压迫作用越大,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爆发越强烈,越急促,社会生产力的破坏越大,社会机体的破坏越大。而当自然社会调节作用即农民起义荡涤了社会累积起来的非组织性因素,动乱的社会恢复了常态,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也恢复了常态,自然社会调节作用又退出了历史的前台,历史又回到了起点,直到下一次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爆发为止。在这种治乱历史循环中,中国人自觉地,执着地坚守生命伦理单因素社会调节作用,坚信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痴心不改,九死而不悔。这种非常态的、间断的、强制性的自然社会调节方式与常态的、连续的、非强制性的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方式互为补充,各有其存在价值,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调节作用。 
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方式与自然社会调节方式互相渗透,互为表里。王朝建立之初,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强大,纲常名教完备,政治修明,忠臣大行其道;王朝后期,自然社会调节作用压倒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奸臣当道,纲纪废弛,社会失范,天下大乱。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与自然社会调节作用具有内在对立性,同时,中国传统社会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有意识、有目的地排斥自然社会调节作用,表现为所谓的忠奸不两立。当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与自然社会调节作用势均力敌,以及由前一种调节作用向后一种调节作用转折时,忠奸斗争最激烈,达到表面化、尖锐化的程度,往往表现为生死斗争。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转化为自然社会调节作用,而自然社会调节作用中强制性最小,调节作用最温和的法律调节作用自身——伦理化了的法律——是如此软弱,只能由强制性最大,破坏性最大,调节作用最强烈的战争来充当社会的清道夫,王朝只能在内部战争即内部王权战争与农民起义或外部战争或它们的夹击中走向覆亡。 
中国生命伦理调节传统社会非经济-政治-革命调节方式,表现为不发达的私有制,即表现为发达的小私有制,表现为亚细亚生产方式,表现为停滞不前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表现为发达的农业文明即非工业文明,而阶级对立、阶级对抗往往表现为改朝换代,而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产生了延续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社会。中国生命伦理调节传统社会是一个暴力征服欲、扩张欲小的社会,一个缺少英雄史诗的社会,在未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的情况下,未能产生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西方社会经济-政治-革命调节方式,表现为发达的、彻底的大私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阶级对立、阶级对抗表现为剧烈推动历史前进的社会革命。西方社会暴力征服欲、扩张欲强,盛行英雄史诗和骑士文学,出现了震撼世界的两次世界大战和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次伟大的革命。 
西方文化即自然文化是外在自然超越文化,外向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征服自然,强调主体实践,崇尚人的自由,最终产生了马克思的社会革命思想和社会实践学说,是偏重于自然的生命自然双因素社会调节文化,是经济-政治-革命的强烈调节方式,所以,它表现为一种强势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即生命文化,是内在生命自我超越文化,内敛文化,产生了中国化的佛教——禅宗,最终产生了王阳明的心学,是生命单因素社会调节文化,是非经济-政治-革命的温和调节方式,所以,它表现为一种弱势文化。 
中国封建社会治乱循环、长期延续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封建社会是王朝更替、治乱循环的历史。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有一个颇有规律性的现象,即大致地、粗略地以三百年为周期进行着王朝的更替。中国封建社会是王朝建立-崩溃-再建立-再崩溃的循环过程。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以大致三百年为周期的王朝更替、治乱循环,在这一独有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中国封建社会是生命伦理社会调节社会。在与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的对立过程中,在人为排斥自然社会调节机制的情况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机制自身的生命只有大致三百年。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的寿命终结了,赖以存在的这个王朝的寿命也就终结了。而生命自我完善性不可中断性、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机制的强大生命力、凝聚力又会重新建立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机制,这样,一个新的王朝又开始了,又开始了生命伦理社会调节机制和王朝的循环,这也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一个重要原因。 
伦理属于生命社会调节范畴。道德是在伦理和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跨越并联接生命伦理和自然两个范畴,但它相对于伦理而言,更多地属于自然社会调节范畴。伦理是由生命单因素决定的,道德是由生命和自然双因素决定的。在人性、伦理、道德三个因素中,人性最稳定,变化性最小,伦理相对稳定,变化性相对小,而道德属于上层建筑领域,随着人的本质力量与自然作用现实力量对比、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它最不稳定,变化性最大。道德是人性、伦理的现实表现形式,社会表现形式。伦理与道德具有相同性,具有紧密的联系,同时,它们又具有明显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人的自我完善性水平绝对自我提高,人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的本质力量与自然作用的现实力量对比不断变化,人与自然关系不断变化,使社会调节作用不断变化,使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与自然社会调节作用的关系也不断变化。在原始社会,当饥饿威胁群体生存时,吃掉老人和妇女是被当时的伦理接受的⑩,即自然社会调节作用入侵、支配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而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在法律上废除死刑才是可能与现实的,即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作用入侵、支配自然社会调节作用。 
随着人的高度自我完善性水平的绝对自我提高,人的本质力量对自然的统治程度越来越大,自然作用对人的统治程度越来越小,以伦理为代表的生命社会调节作用越来越大,以法律为 代表的自然社会调节作用越来越小,而自然社会调节的强制形式战争、革命、阶级斗争、暴力、恶、法律终将相继退出历史舞台。人的本质与人性的差别越来越小,伦理与道德的差别也越来越小,两者趋向融合。那将是一个高度和谐自由、高度人性的社会。但人类必然经过自然法律社会调节为主的自然历史阶段,只有这样,才能再次进入生命伦理社会调节的理想的社会历史阶段。抛开东西方社会文化的差别,总的说来,人类历史是由生命伦理调节原始社会向自然法律调节社会再向生命伦理调节社会过渡的历史过程。而后一个过渡,是由自然历史阶段向社会历史阶段过渡的历史过程,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历史过程,同时也是人的本质实现的过程,是人性实现的过程,从而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人性复归”的过程。 
西方社会己经历史地完成了由生命伦理调节社会向自然法律调节社会的过渡。中国传统社会在近代在外来文化的强力影响下,开始了由生命伦理调节社会向自然法律调节社会,由生命单因素调节社会向生命自然双因素调节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缓慢社会转型。这种社会转型由于中国生命文化的过于发达,历经一个半世纪,至今未能最后完成。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和观念更新加速,中国加快了社会转型的步伐。中国高度发达的生命文化决定了其由血亲复仇式的、宗法血缘式的生命伦理调节社会向自然法律调节社会过渡,并将最终过渡为高度人性的、世界大同式的生命伦理调节社会。中国生命伦理社会调节丰厚文化遗产必将重新放射出耀眼的光彩。 
传统中国社会是生命文化、生命哲学、生命伦理社会调节,西方社会是自然文化、自然哲学、自然法律社会调节,因此产生了两者在社会性质、社会形态和发展道路上的巨大差异。生命伦理社会调节和自然法律社会调节是两种并列的、平行的、特殊的社会调节机制,它们都是一般人类社会调节机制的特殊表现形式之一。生命自然矛盾即生命自然对立统一性决定了两种社会调节机制的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两者一方面既是统一的,即平行的,同时独立发挥作用的,不可互相取代的——生命与自然的平行性,产生了两种社会调节机制的平行性——但这是一个由自然社会调节机制向生命社会调节机制无限超越、无限逼近的过程,两者另一方面又是对立的,两种社会调节机制互相排斥、冲突,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决定论的极其丰富的内涵,决定了中西方社会的如此不同的历史风貌。 
东方文化是没有对立的统一,西方文化是还未实现统一的对立。东西方文化既是对立的,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又是互补的,谁也取代不了谁。只能走深层次创造性融合统一之路。 
生命自然矛盾学说从理论上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发展主线,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更新,为东西方文化的深层次创造性融合统一,为把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自然运动、生命运动、社会运动、思维运动,把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生物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人学、哲学统一在一个理论框架内,即创立一种大统一理论框架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自我否定性、非组织性、非和谐性、无序性、可逆性是自我完善性、自组织性、和谐性、有序性、不可逆性不完全的、不完备的、不完善的、非超越的、非本质的、低级的形式。发展、进化是由自我否定性化学运动向自我完善性化学运动,由自然向生命绝对超越的过程,由自我否定性、非组织性、非和谐性、无序性、可逆性,向自我完善性、自组织性、和谐性、有序性、不可逆性绝对超越的过程。自我完善性化学运动是生命之源,是自我完善性、自组织性、和谐性、有序性、不可逆性之源。物质世界在本质上是自我完善性的,是自组织性的,是和谐性的,是自我调节性的,是有序性的,是目的性的,是自我满足性的,是普遍联系性的,是无限多样性的,是不可逆性的,是发展性的,是革命性的,是超越性的,是有规律性的,是统一性的,物质世界在本质上是美好的! 
参考文献(略) 
注释 
① 自我完善性自身规定性——自组织性五种特性之一为目的性,所以说,自我完善性本身即是目的。见第二章关于自组织性及其特性目的性的论述。 
② 人的活动的社会性特性见本节第5小节:“人的社会”。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页。 
④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9-30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5页。 
⑥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5页。 
⑦ 见本章第(三)节:“生命自然矛盾第三构图”。 
⑧ 参见杨金海《人的存在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8页。 
⑨ 引用观点出处待详。 
⑩ 引文出处待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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