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宋代绘画中的“理”
于人自身。理学的发展也愈来愈趋向于内省,愈来愈凭直觉来把握事物之理,这种信念支配了其后数百年的学术思想,也为宋以后文人画的渐趋成熟提供了思想凭借。⑤这时在文人画中,多了些“情理”,文人画不仅体现事物内在的物理、妙理,而且成为张扬画者内心性情的1种手段,更强调画家的主观感情与客观物象的有机结合,开始将艺术美指向内心。这也就是文人画在元代达到高潮时“不过逸笔草草,聊以写胸中逸气耳”的前兆。文人画家们不仅以体现物之“内理”为己任,更追逐于自我价值的表现,使自己的作品更能够抒情达意,体现自我。苏轼的《枯木竹石图卷》看似荒怪,但是不论从物形还是从物性看都是合乎“物理”的,此图是表现画家内心“郁结”的典型之作。再如他画的墨竹,从地1直起至顶,看似随心所欲,其实是他经常观察竹自寸萌之时起,至剑拔十寻迎风傲立止,节叶皆生而有之的生长过程,再融入他自己仕途多舛而傲然不屈的心情后才形成的画法。石涛曾批评他的画说(冒号):“东坡画竹不作节,此达者之解,其实天下不可废者,无如节。”这是石涛深受亡国之恨,强调气节才发的议论。颂扬气节也在文人画的“情理”之中,如宋代文人画家在花鸟画上1般都逃脱不了梅、兰、竹、菊等这些人格写照的绘画题材,常常借助这些题材来体现自己超凡脱俗的人格。郭若虚就认为文同的墨竹写出了神韵和性格(冒号):“文同……善画墨竹,富潇洒之姿,逼檀栾之秀,疑风可动,不笋而成者也。”⑥由此可见,宋代文人画的理学精神已经开始从关注外在事物规律转向内在人文关怀,以体现人的主观情感为最高追求,这也正是宋代后期写实绘画跨越高峰走向曲终雅奏、写意画渐趋高涨的内在动力因素。
继苏轼以后。宋代绘画把“理”提高到1个新的高度,即“理”以前是为儒家写实主义服务的,以形似的“真”来达到教化的作用。后来,绘画抒情达意的作用日渐抬头,则“理”又为达到内质外形的融通服务,这是1个很自然的过程。“理”的作用并没有被减弱,而且在抒情写意为基本审美趣味的绘画中,“理”反而成了主客观对话的重要中介。
注释 (冒号):
①邓乔彬.中国绘画思想史.甘肃人民出版社, 2002.第358页.
②同上,第360页.
③朱熹.语类卷5、9.
④陆九渊.象山全集卷22.杂说.
⑤陈滞东.中国书画与文人意识.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