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与平面设计的差异
从上述的例证来看,设计的美感体现在有秩序的数理的韵律上,这点与绘画有着本质的不同。
5.平面设计的独立性体现在版式编排和字体形态上
绘画是以图的形态传达着信息,一幅好的绘画作品可以浓缩巨大的信息内容,是文字高度浓缩的载体,在某些场合它可以代替或补充文字的不足。虽然如此,由于绘画与文字传播的功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绘画作为单独的艺术形式其画面不存在文字的说明。既然绘画艺术可以无文字表述出现,故此它也就不存在版式编排问题。
而设计无论是作为独立的艺术形式,还是特地为某种产品服务,都必须有文字的说明。只有通过文字形态的存在,其自身价值才能够得以充分体现。现代平面设计作为版面设计(typography)有两种意义上的版式编排:一种是图形与文字的结合,另一种是纯粹文字间的自由组合。这两种形式均可称为版式设计。但无论哪一种形式的版式设计都离不开文字的存在。一方面版式编排需文字组成,另一方面文字本身形态的差异也丰富了版式编排的多样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各民族文字其形态演化的过程都来源于“画图记事”,与图相联系。如果把这种“图形”称之为“绘画”的话,那么文字和绘画在他们幼年时代本是同根同源。但从现代设计的角度或世界文明史的进程来看这一问题,就会发现文字的形态特征显然已完全抽象地“独立”于“绘画”了。此外,在近一个世纪的现代设计发展历程中,前辈设计师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系列版式编排的形式法则,构成了现代设计的基础理论,如:比例、力场、中心、方向、对称、均衡、韵律、对比、分割等,以及黄金分割在设计中的运用,德国标准比例、动力对称学说、草席形、立体派格调、螺旋形、模数等等都集中体现了平面设计的独特语言。而影响版式编排艺术性的“字体形态”已逐渐发展成为新的设计学科。从本世纪初至今,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相继成立了字体设计公司并在高等学校开办了字体设计学科。亚洲的日本、韩国等也没有相应的机构。由此可见,设计有别于绘画是独立于绘画而具有时代特征的专门学科。
6.绘画与设计的差异性体现在各自的实现方式上
由于绘画与设计存在着巨大的功能上的差异性,同时,在工艺制作的实现方式上也就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绘画虽然是一门艺术,但在制作过程中技术的成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果说绘画在艺术的前提下,是一个运用新观念新手段的创造过程,那么绘画在其技术中所包含的材料、技巧等一系列因素则是完成和实现这种创造性思维的最重要的手段。
前文中曾提到的绘画是个体劳动并突出表现“个性”的单一行为。因此,这就决定了某一绘画作品,绝对不能重复出现,并且呈现给观众的必须是“手工”制作的真实的肌理材料。如油画,是用以油为结合剂的油性颜料画在布面或其它材料上。国画则以笔、墨、宣纸、帛以及水溶性颜料为主要肌理特征。
而作为设计,其产生和发展都由“商业”行为而来,是随着商品经济的激烈竞争而出现的。它的目的是为整个市场服务,具有显著的商品特征。在其“实现”方式上必然是在脑力劳动与机器大生产相结合的物化过程。在过去近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设计从来都是以机器印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它从未脱离过大机器生产而独立存在。即使是在国际各种设计比赛中,设计作品的机器生产工艺水平也是评判的重要着眼点。现今时代变了,科技又有了长足的进步,电脑的产生无疑给设计业带来革命性的变化。设计作品的“生产”方式更加体现了机器的智能化、工业化和系列化,越来越显示出“机器”的重要性。因此作为一个设计师不仅应懂得设计还要懂得机器的印刷功能,印刷装订工艺,甚至还要懂得在何种状态下,机器墨色套排序列会对作品产生什么样的效果,纸张的品牌、种类、性能将会影响设计作品的怎样质量。
综上所述,绘画与现代平面设计有着巨大的差异。二者之间的关系属于两个不同性质行业之间的关系——是实用性与观赏性的关系;是多层次、多社会性的理性思考与情感宣泄,表现个性才气的关系;是体现工业化的生产技术水平与个体艺术者之手工技巧的关系……
虽然本文在此强调了二者之间的差异性,但并不否认二者之间的联系性。如:早期绘画与设计的起源、艺术规律的相似性,设计必须具有绘画审美意识的基本特征,等等。
我们只有正确地把握绘画与设计的异同,掌握其中的奥秘,理解二者的共性与个性,才算对这一问题有了客观深刻的科学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