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音乐欣赏与人的内在和谐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要以每个人的内在和谐为基础。它对每一个公民在素质上提出了新的要求;音乐欣赏不仅能够培养人的审美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境界,从而构筑人的内在和谐,并达到其最终目的——培养全面发展的、完善的人。
关键词:和谐社会;音乐欣赏;内在和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共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价值取向的一次重大调整,必将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句话表明。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成员的诚信友爱,社会制度的公平合理,社会气氛的充满活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和谐社会首先是由许多和谐的团体组成。和谐的团体则由许多和谐的个体组成,所以.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的和谐安定还要有人的内在和谐作基础。本文试图从音乐与人的内在和谐的关系出发,探讨如何用音乐来构筑人的内在和谐。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础一人的内在和谐
古往今来,东西方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都把人的内心的平和与宁静作为个人修养的一种境界。儒家和道家特别注重个人心性的修养,而西方古希腊时期的毕达格拉斯学派以及希腊化时期的伊壁鸠鲁学派也强调个人内心的和谐。
(一)儒、道的心性修养
儒家以“人”为本位,侧重从“人”的视角来观照人生、社会和自然,重视人的生命意义与价值。儒家重“生”更重“德”,把人格和道德价值看得比生命价值更重要。当生命价值与道德价值发生冲突、不可调和之际,宁可“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舍身取义”(《孟子·告子》),以成就和实现其道德价值。在儒家眼里,正是人格和道德价值赋予了人的生命以独特而崇高的意义。儒家主张人内在的善性和外在的纲常之礼的结合,用纲常之礼开掘和显现人的本性,进而向圣人的完善境界提升。
孔子人文观的核心是“仁”。仁就是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使别人站得住;自己通达,也要使别人通达。孔子不贬低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和食色欲望的满足,只是要求取之有道,节之以礼。孔子极力推崇以君子为象征的人格理想,并设计了达到理想人格的途径。其中一条重要的路径是“为仁由己”。要求由自我的自由选择起主导作用,并由自我发挥主体能动性,凡人都有可能成就仁德。
孟子提倡弘大刚毅、坚定不移的气节和情操,崇尚死而后已、无所畏惧的任道精神。孟子所倡导的道德选择表现了超乎自然生命之上的善的价值之极致。表现了人为人格尊严而牺牲的殉道精神。孟子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的见解,认为只要个体能够自觉地实行仁义礼智,不管君子圣人,还是凡夫俗子,都在理想人格境界中。不过这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磨练过程,从而养成“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
道家以“自然”为本位,侧重从“自然”的眼光来观照人生、社会和宇宙,强调自然是人生的根本,主张顺应和回归自然,力求人的一切作为都必须合乎自然的本来面貌和变化规律。老子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要遵循“自然无为,道法自然”,其人格范本就是赤子和婴儿。老子对“赤婴”自然天性的推崇,到了庄子那里就演绎出“真人”的境界。
(二)古希腊哲学家所指的内心和谐
在古希腊的毕达格拉斯学派看来,任何人都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的,灵魂的最高境界是和谐,身体的最高境界——健康也是和谐。作为毕达哥拉斯学派弟子的阿尔克迈翁就曾指出:“健康取决于热和冷、干和湿、苦和甘等性质在体内的均等分布,它们之中有一方占优势就会引起疾病”。对于灵魂而言,最重要的在于通过不断的净化,摆脱灵魂中的杂质及肉体的束缚,这样才能达到最高的境界——灵魂的和谐。达到和谐境界的最有效手段就是从事数学、音乐、天文及社会人生的研究,所以,毕达哥拉斯学派从事科学、哲学和人生的研究。都是为净化灵魂服务的。都是为达到灵魂的最高境界——和谐的手段。因此,灵魂和谐构成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全部思想的核心和最终目的。
伊壁鸠鲁哲学认为,幸福就是“肉体的无痛苦与灵魂的无烦扰”,这种状态实际上就是身心的内在和谐状态。伊壁鸠鲁区分了身体的快乐或痛苦与精神的快乐或痛苦。身体的快乐在伊壁鸠鲁看来只是一种短暂的、浅薄的、不稳定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在伊壁鸠鲁看来是一种感官快乐与精神快乐的适度结合。因为较之感官快乐,精神的快乐是持久的、深刻的、稳定的.它能够使人达到感官快乐所达不到的快乐和幸福。伊壁鸠鲁将人的欲望分为三类:(1)自然的和必要的;(2)自然的但非必要的;(3)非自然的又非必要的。第一类欲望是指人的生存条件的满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衣、食、住、行等。这是谁也无法回避的欲望。这些欲望很容易满足,不容易消除,并且一旦满足,就能给人带来很大的快乐。但是伊壁鸠鲁同时也给自然而必要的欲望规定了十分简朴的满足标准。第二类欲望是指一些应该被限制的奢侈的欲望,例如,“无休止的狂欢、美色、鱼肉”等这些奢侈的欲望在带给人肉体上的无尽的享乐之外,也同时带来了更大的麻烦,他干扰了灵魂的安宁。第三类快乐欲望主要表现为权欲、财欲、名欲等。这些欲望是由习惯的、虚假的观念所致,而且难以满足,哲人应该看穿其实质并加以抛弃,因为这些观念束缚了自由意志,干扰了灵魂宁静。
总之,心灵的内在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构建基础。如果人们的内心烦恼不平衡,它就会伺机表现、发泄出来,在相互交往中争执甚至冲突就不可避免。自觉达到内心和谐的人越多,人与人和谐的面越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之目标就会实现。所以,季羡林先生在接受温家宝总理看望时说:“我们讲和谐,不仅是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人内心和谐。”
二、音乐欣赏是通向人的内在和谐的一条途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纵深推进、群众生活显著改善、人民活力充分释放同步。我国民众的心态也进入了一个转折期。一方面,人们的价值取向从注重理想向强调实际趋进。从注重义务向强调权利演变,从注重集体向强调个体转化,人们更强调自己的利益。渴望自己事业成功、升官发财;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人人都事随心愿,自然会出现不平衡的心态。
解决社会心态的失衡问题诚然需要在制度安排上不断完善,做到尽可能的公平与公正.但每个社会都会有问题,作为普通群众个人面对这些问题,并不能扭转局面,只有加强自己的修养,提高自己的境界,才能调试好自己的心态,做到内在的和谐。对今天被物欲所缠绕的人们来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精神境界,做到内在的和谐,少不了人生的历练、知识的领悟、艺术的熏陶,而音乐欣赏以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高尚的人生境界,豁达淡泊的人格魅力为宗旨,就是通达这种身心平衡的精神状态的一条途径,它是一剂难得的精神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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