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与音乐——兼论艺术的特殊性
为这将对音乐、对任何一种门类的文化艺术造成深深的创伤。在我们日趋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音乐艺术的繁荣与多样,其前提既不在于完全走向市场,也不在于依附任何一类权力集团,更深一层的前提应是它自身独立存在的价值得到承认,其二便是音乐艺术自身的多元化、多极化,从任何一种强势意识形态系统中走向相对独立。在以往,我们曾走到音乐政治化的极端,八部样戏,一本语录歌;而今却似乎走向另一极端,在艺术市场化的意识形态口号之下,将一切都拿到市场上去衡量其价值,但其结果并未形成音乐艺术多元化的繁荣,却造成低劣的流行音乐,大众卡拉OK的泛滥,严肃音乐的品质也日益下降。把文艺团体和音乐院校片面、极端地推向市场,这背后不仅是商品经济的强势意识形态,其实它也是社会的管理者在推卸自己的责任。音乐艺术的多元化真正的动力应来自于思想的多元化,没有思想便无从拿出真正象样的作品,其实这也正是我们日趋疲软和苍白的流行文化的教训之一。
我们的文化传统以及长期以来推行的政治意识形态,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重集体、集团、轻视个人和独立的思想,我们许多人,对现代社会中民主制的理解也大多仍停留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水平上,极端之时甚至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去压制个人创造。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传统思维形态也披上一层新的外衣,以“大众”“多数人”“群众”等名义去推行强势意识形态,造成品质低劣的流行艺术、流行音乐大肆泛滥。
我们应该明白的常识是,在现代社会中,真正在推进文化、发展艺术的主体,既非某一种集团和利益团体,又非抽象的民族国家,而是富于创造力的个人,正是无数这些有独立个性、富于天赋的个人才真正去推进了音乐及一切艺术水准,只有营造一个允许他们生长的大环境,建立一种宽松的制度性构架,把意识形态的直接、间接渗透减到低程度,才能便其走向真正的百花齐放。争相辉映的局面。
从事音乐学研究的人,正如其它从事理论工作的知识分子一样,其创造性不仅在于解决什么问题,而更在于提出什么样的问题,在我看来,意识形态与音乐的关系正是这样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元问题,任何从事音乐研究的学者迟早都会遇到它,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的存在,并尽量做出自己的回答。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音乐学者如果缺乏对思想史,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了解,缺少对人类充满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缺乏对除物质之外更深远的精神生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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