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繁体简化来源再梳理
摘 要:文章立足于1986年出版的《简化字总表》中的表一350个简化字、表二132个简化字,将482个简化字与其相对应的503个繁体字,按照简化的方法进行归纳、统计,以期说明楷书繁体简化的来源。
关键词:楷书;繁体字;简化;方法;分类;
一、引言
“汉字进入楷书阶段以后,字形还在继续简化,字体就没有大的变化了。”[1]汉字发展到楷书,汉字的形体简化似乎已经到了终极阶段。但是文字是交流交际的工具,应该越简便越好。在字体不可简便的情况下,人们便想到形体本身的笔画省减,汉字的笔画简化就成了汉字求简便的最重要方式。虽然楷书之前就出现过笔画的简化,但中国50年代的有组织、成规模的汉字简化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二、楷书由繁而简的原则和方法
凡是使用汉字的国家和地区,在进行汉字简化时,都必须确立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中国50年代的汉字简化,总原则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就是在过去汉字简化的基础上进行简化。长期在群众中流行的、已经社会化了的简体字,只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简体字的选定以最常用的字为限,不是每一个繁难的字都简化;所需要简化的字分期分批进行,不一次解决,也不一次推行。这样做既符合社会需要,又有群众基础;既便利初学者的学习,又照顾已识字的人的习惯,有利于简化字的顺利推行。
这个时期中国汉字简化的方法,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1.保留原字轮廓。如:“慮”作“虑”,“蓋”作“盖”等。
2.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如:“聲”作“声”,“開”作“开”等。
3.改换形声字较复杂的声符或形符。如:“殲”作“歼”,“劇”作“剧”等。
4.改非形声字为形声字。如:“態”作“态”,“郵”作“邮”等。
5.同音代替。如:“醜”作“丑”,“裏”作“里”等。
6.草书楷化。如:“東”作“东”,“書”作“书”等。
7.改复杂偏旁为简单的象征符号。如:“僅”作“仅”,“興”作“兴”等。
8.新造会意字。如:“塵”作“尘”,“寶”作“宝”等。
9.符号代替。如:“義”作“义”,“頭”作“头”等。
10.借用古字。如:“雲”作“云”,“從”作“从”等。
这些汉字简化的原则和方法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在研究、总结前人简化汉字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有些方法可以追溯到原始记事方法,比如“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全体”)。在原始的记事方法中就有用动物的头或尾代表整个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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