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文学与表演艺术的关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新时期以来,福建的戏曲文学成就辉煌,五六十年代的整理改编传统戏剧本,主要以思想内容的“化腐朽为神奇”著称,八十年代以来特别是历史剧剧本,至今仍为全国戏曲历史剧剧本创作中的辉煌篇章。按理说,好的剧本可以产生好的剧目,可以造就好演员,可以创造、积累表演艺术经验,甚至可以“救活一个剧种”,可是我们的剧目质量并没因为有诸多的好剧本而不断提高,相反,我们的表演艺术水平正在不断下降。新时期以来我们的剧本,凭借着它深刻的思想和澎湃的激情,凭借着它的情节和人物,似乎不在乎表演艺术的支持便可以在舞台上焕发光彩,但戏曲危机几乎突然而至:开始是演出市场出了问题,先是被逐出城市,后来农村也不行了,近年来似乎喘了口气,可是我们突然又发现更深刻的危机:我们的剧种特点在迅速消亡,我们的剧种行当不全(特点也在模糊),我们表演艺术水平已经快降到底线……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尤其是外在原因)很多很多,但其中内部的重要原因至少有一个,就是我们的戏曲文学有相当大部分与表演艺术的关系出现了隔膜和分离,二者没有形成良好的相生相成的生态体系。我想我们的戏曲文学在观念上、实践上是出了一些问题。我们过于强调甚至强化了戏曲文学的文学性、主体性、优先性,而忽视了戏曲文学的戏曲性、剧种性、舞台性,忽视了戏曲文学对于表演艺术也应该有相对的客体性、甚至为了剧种和表演艺术的生存和发展可以有目的地把自己“次级化”。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我们建国以来戏曲文学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这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也不是要否定戏曲文学的文学性、主体性、领先性,而是说福建戏曲文学在保持这些特点、优点时,还应该具有别的比如戏曲性、剧种性等优点。这不仅能使戏曲文学获得一种健全性,还可以使得自己在舞台上获得生存的常态。
以上限于个人经验,说的是福建的戏曲文学创作,其实全国的戏曲文学创作,尤其是新时期以来,也大致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不过是在地方小剧种中表现得比较明显比较突出罢了。
戏曲文学与表演艺术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一是戏曲文学高于表演艺术或表演艺术高于戏曲文学,二是两者之间有矛盾有冲突,形成紧张关系,或二者之间互相和谐地补充、支援。第一种关系情况大抵发生在戏曲发展的特定时期,但过分的倾斜往往会互相伤害。第二种情况出现在戏曲发展的平稳时期、比较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