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文学与表演艺术的关系
从历史上看,元杂剧和明前、中期的传奇主要呈现为戏曲文学高于、重于表演艺术。单从元杂剧剧本深刻的思想性、成熟的文学性与简陋的表演体制、形式的极大差距,便可以感受到戏曲文学几乎完全掌控着戏曲表演,剧作家是绝对的中心和主角。古今的论者也都注目于戏曲文学,包括王国维,也是从诗词文学的角度来认识、评价元杂剧的。但是元杂剧和前、中期的明传奇是很重要的,它们以文学上的成熟,带动中国戏曲的塑形和定性,并且带领戏曲从民间性、娱乐性的泛文化形态,成为社会的主流文学艺术形式。
到了明中、后期和清初的传奇,戏曲文学显然还带有作为文学作品的印迹甚至传统,包括了案头之作(这或与清曲的意识和传统有关),但总体上发展为既可阅读又可演出的场上之作。很多文人不仅是剧作家,而且是作曲家、导演、票友、鉴赏批评家,甚至是演出的组织者、家班的班主。这是一个戏曲文学与表演艺术相生相谐的时期,不仅许多绝妙的表演依附寄托在剧本的字里行间,为艺人们言传身授代代相承,同时引领、规范着表演艺术,赋予、定型了表演艺术的“诗”的美学定位和艺术品格。人们称元杂剧、明和清初传奇(剧本)为中国戏曲文学迄今为止的最高峰,这当然不错,但除了戏曲文学自身的文学意识、文学成就,这一阶段戏曲文学对戏曲的定型、发展所起的作用,也应有充分的认识。
然而中国戏曲文学的最高峰并不等于中国戏曲表演艺术甚至中国戏曲的最高峰,从这点说,似乎又可以说元杂剧、明与清初传奇作为戏曲文学臻于至美但从表演艺术的角度说却未必也臻于至善。若以戏曲的特性而言,以戏曲作为一个完整体系而言,戏曲必须以演员为中心。中国戏曲对于世界戏剧的独特贡献,在于它的表演艺术及其体系,其次才排得上戏曲文学。中国戏曲的最高峰在于清中期以至民初。乾嘉时期以折子戏为盛,明末清初“剧作家人才辈出,新创作不断涌现”的时代已经过去,然而“‘乾嘉之时,海内作手虽不若前朝之盛,而粉墨登场之优孟,即起李龟年、黄旛绰于地下,恐亦曰天宝当年之所谓梨园弟子,亦无此嬗盛也。’”这便是前辈曲人“誉扬”的“乾嘉之世”、“乾嘉时代”。①